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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2018年新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怎么干

2018-03-26 法治新疆

新治组【2018】3号


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各地、州、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中央驻疆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2018年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1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始终高扬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旗帜,以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线,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基层群众特别是重点对象普法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创新发展,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01

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核心,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特别是“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宣传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稳定和发展的崭新面貌,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总目标上来,共同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

02

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2018年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利用4月份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在全区组织开展以学习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宪法精神和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不断增强宪法意识、宪法自信、宪法自觉。

03

抓好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在“七·一”前后,依托“法宣在线”平台,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广大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的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04

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出台的法律积极进行价值导向、道德要求方面的宣传阐释。坚持以德治促进法治,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进展情况的宣传,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05

抓好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推进严打攻坚专项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宣传国家安全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总目标意识和反恐维稳意识,自觉抵制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与“三股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06

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思想,紧密结合新疆改革发展和改善民生实际,把普法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与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培育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实践、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与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进事迹,使各族群众在法治建设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

切实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07

召开自治区落实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全面施行自治区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任务,制定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计划,加强法治宣传事前提示、事中参与、事后通报,推动普法职责和任务落细落实落具体。

08

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形成长效机制。组织自治区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协调指导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旁听庭审活动,支持基层司法所组织辖区公民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推动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

09

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推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把普法融入到执法司法全过程。充分调动执法司法工作者积极性,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建设,组织开展案例征集活动,增强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实效性。

10

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示范点。组织开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示范点推荐工作,指导各地建立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示范点。充分利用“法治新疆”网站和微信平台,推进各级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经验交流,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H5比赛活动。

4

加大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

11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托“法宣在线”平台,继续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考法,加强考试结果运用,建立奖罚激励机制;宣传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典型事迹,开展领导干部讲法述法活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楷模。

      

12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自治区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教政法〔2017〕1号),指导各地至少建立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结合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课程,推动大中专院校法治教育制度化、经常化。

13

大力加强基层群众法治教育。将法治宣传与“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利用每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结亲住户、走访慰问等时机,加强基层群众法治教育。结合基层“挖减铲”严打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被打击处理和教育培训人员家庭入户释法工作,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引导法律顾问每月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年内基本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推行新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建设,开展村规民约征集活动,促进基层社会形成法治新风尚。

4


5

因地制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4

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文化扶贫,完善县市 “五个一”、乡镇“四个一”、村居“三个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寓法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于农村各类集体文娱活动中,积极开展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试点工作,推动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固定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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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创作推广法治文化作品。组织各地积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和“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征集、推荐上报工作。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突出道德和法治相结合要求,更多更好地创作各类法治文化作品,不断增强作品感染力。

16

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依托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及基层组织,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展览等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搭建各类公益性法治文化平台,不断扩大法治文化影响力。


6

推进全媒体法治宣传教育

17

积极推进社会公益普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方案》(中宣发〔2016〕43号)要求,落实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大普法栏目和节目开办力度,重视和支持少数民族语言普法节目播出,围绕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社会热点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解读和舆论热点引导。

18

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找准法治宣传教育与“12348”新疆法网的结合点,加强“法治新疆”网站建设,提升“法治新疆”微信平台法律服务功能,鼓励各地各部门和社会机构办好法治网络服务平台,着力打造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和道德要求、服务法治新疆建设的新媒体互动平台和网络体系。



7

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19

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理念。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以实行“谁执法谁普法”为契机,推动各级普法办从直接普法人向普法组织协调人的转变,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加大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普法工作力度。

20

配齐配强专(兼)职法治宣传工作者队伍。健全激励和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建设好法治宣传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文化工作者、法治新闻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法治宣传骨干队伍,发挥好他们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1

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按照全国普法办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将普法工作特别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推动责任落实。

22

认真组织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在全疆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活动,解决普法工作中突出问题,推动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好自治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上报工作,选树和宣传一批普法工作先进典型。

21

推动出台《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认真总结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着力推动《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年内出台。待自治区颁布《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后,集中资源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立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加快新疆普法工作法治化进程。



2018年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事项

1.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开展四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系列活动;

3.召开自治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

4.建立自治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示范点;

5.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6.起草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7.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

8.开展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试点工作;

9.组织全疆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活动;

10.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11.组织开展“与法同行”宣讲活动;

12.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H5比赛活动;

13.开展“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

14.组织参加全国第二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和全国百家网站暨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15.推动出台《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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