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这些事儿可千万不能做
孙吴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
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为强化野生动物管理,有效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划定禁猎区、规定禁猎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王殿杰 摄
一、禁猎区 孙吴县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禁猎区内禁止一切猎捕活动。
二、禁猎期 全年为禁猎期。在禁猎期内,禁止猎捕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
三、禁猎工具和禁用方法 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气枪、地枪、毒药、爆炸物、排铳、铁铗、地弓、弹弓、粘网、犬捕、鹰抓、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等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挖洞、陷阱、网捕、捡蛋等方法猎捕。
刘敏春 摄
四、禁猎对象 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黑龙江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和两栖动物。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在禁猎区、禁猎期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猎捕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申办批准手续,并按照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孙吴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
来源:黑河日报
小编:青珑
“今日”推理
已知 A、B、C 三人中,一人是骑士, 一人是小偷,一人是间谍。骑士只说真话,小偷只说假话,间谍说的话可真可假。
A 说:“我不是间谍。”
B 说:“我是间谍。”
而真正的间谍 C,被法官这样问道:“B 是间谍吗?”
请问:为避免暴露身份,C 应该说真话还是假话呢?
A、真话 B、假话
请回复“真假”(如图),可得知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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