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辉区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以下行为均可举报,最高奖励2000元
关于实行疫情防控
有奖举报的公告
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严密防线,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辖区内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奖励范围内容
(一)举报以下行为奖励500元:
(二)举报以下行为奖励1000元:
4.破坏居民小区封堵设施行为;
(三)举报以下行为奖励2000元:
8.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居家隔离人员损毁封条私自外出活动行为;
9.未向居住地报告有10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境外旅行史、新冠肺炎病史和密切接触史行为;
10.从国内中高风险区未经过火车站、机场及交通卡口,刻意逃避检查通过非正常渠道抵返爱辉区行为;
11.从境外返回爱辉区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集中隔离场所隔离或未主动报告有关情况行为;
12.私营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诊治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患者的行为。
二、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一项举报涉及多项内容按最高奖励执行。同一举报人向不同部门举报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
三、举报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采取电话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举报行为的发生地和具体情形,具体条件的,佐以照片、视频录像等证明。举报受理单位、人员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姓名、电话等信息。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举报电话:0456—2830370。
(三)本举报办法仅限于爱辉区辖区内,未尽事宜由爱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爱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27日
编辑:朱鹊 | ID:jrhh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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