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13人!25—50周岁可报名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北安市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北安市行政区域内城镇(非农业)户口,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特指年龄25周岁—50周岁之间,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未就业人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有营业执照的;
2、正在享受其它就业补贴政策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4、连续失业不满一年的;
5、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6、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二、招聘相关事宜
1、资格审查:我局将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报名人员,并将符合条件人员相关手续报送就业服务中审核备案。
2、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人社局进行登记备案。
三、相关待遇
1、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执行。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三种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比例分别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承担。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缴纳。
2、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为三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进入公益性岗位时算起)
3、为确保此次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公平、顺利开展,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195018。
四、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城区便民服务岗位
招聘人数:13人
联系部门:人事教育股
联系电话:6195018
报名地址:报名人员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股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起,直到招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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