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抓紧登记!黑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补充登记公告
黑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补充登记公告
二、补充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前。三、补充登记方式:联系当地经普办的联系电话,告知经营地址,预约上门时间,普查员将上门开展普查登记。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积极配合普查登记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五、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六、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黑河市经普办举报。黑河市经普办联系电话:0456-8286399;各区(县、市)经普办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黑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近期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