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你在朋友圈说的每一句话,都能成为呈堂证供!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作为呈堂证供。”
这可能是每个爱看港剧的人都倒背如流的台词!
但是,从10月1日起,这句话要改成: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在网页、朋友圈、贴吧等说的每句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中明确,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
此外,按照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
消息一出,小编不禁颤抖,以后在微信上说话、开玩笑岂不是都要三思了!!!!!
不要慌,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样的信息被界定为电子数据。
1、什么是电子数据呢?
根据规定,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包括:
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信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
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2、收集这些数据是否侵犯个人隐私呢?
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王笑强认为,公检法机关采集的电子数据都是和刑事案件直接相关的,有利于案件解决,不属于侵犯隐私的范畴。
“是否侵犯个人隐私,实际上也是电子数据的合法性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品新如是说。
目前中国还没有出台足够的政策,以保证电子数据证据的合法性。公检法机关在采集、调取电子数据的过程中,如何防止发生不规范行为,此次发布的文件尚未对此做出规定。
3、只有实施了犯罪,证据才会被收集
很多人会疑惑,那我以后在网上说的所有话都会被监视收集吗?
专家表示,此次下发的规定是针对犯罪证据的收集,说白了就是若朋友圈、微博等网络平台上有案件的相关证据,才会被公检部门收集。
为保护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及真实性,规定明确,办案人员可向网络公司申请冻结相关网络应用账号。故在电子证据收集期间,微信、微博等账号或会被冻结。4、收集证据期间,账号或被冻结
另外,办案人员会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去收集电子证据,换言之,收集证据期间,存储相关证据的手机、电脑或会被依法扣押。办案人员通过恢复、破解、统计、关联、比对等多种方式检查收集电子证据。
该新规一出引发不少民众的争议。有网友表示,第一个就想到前段时间艺人死因造谣事件……还有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营销号,能够整治一下真是太好了。
但也有网民在微博上质疑: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难道你们一纸文件就可以高于宪法?难道执法机关就可以不遵守宪法规定?究竟是宪法大还是权力大?
也有网民说:这是干涉言论自由的又一大进步,哪个犯罪分子会把他的犯罪行为与同伙写在包括微博在内的网页上呢?
无论如何,
朋友圈内容也能作为证据了,
赶快告诉你那些经常发朋友圈的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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壕!墨尔本机场被霸屏...时代广场被承包...只为庆祝他的17岁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