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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土拍”出新规:限低40米,地价款15日内全款付清……
昨天挂出一则土地信息:梧田片区茶山单元 F-09a、F-09d 地块6月28日出让。地块位于茶山街道霞岙村、睦州垟村,总占地面积达77亩。
该地块的特殊之处是,在建筑限低、土地款缴纳期限等方面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1、规划建筑密度:≤30%,40 米≤建筑高度≤80 米;依据建筑高度要大于40米的规定,看来今后建筑最低楼层至少要有12层或13层。
2、竞得人应在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剩余地价款。之前1个月内付50%,3个月或6个月付清全款的规定。
3、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 7 个月内动工,成交之日起 42 个月内竣工,不得分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