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简介
小星状告小书偷手表,而手表的主人小雅则想算了,不要找小包了。
小星认为小书捡到手表没有马上交出来,藏着别人的东西不还,就是偷。这时小书解释说自己家贫,买不起手表,所以捡到小雅的手表的时候,她才会犹豫,迟迟没有归还给小雅。正当她想要归还的时候,被小星发现。
小包和小公孙给他们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同时还给小书发了一张奖状,原来是小书爸爸拾金不昧。小书知道真相后感到很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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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点分析
在学校中,小学生的是非判断能力弱,即使知道不对,可依旧抱着侥幸心理。有些孩子捡到别人的漂亮文具,没有交给老师或者归还失主,而是据为己有。被失主发现的时候,拾物者还振振有词说:“这是我捡到的!”完全不觉得羞愧。
小包借此告诉孩子们,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占为己有,要及时归还失物。正所谓“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意思是不把金银玉器当珍宝,而把忠诚信义当珍宝。
延伸阅读
日常生活当中,有的市民捡到贵重物品或现金,一时起了贪念,据为己有,殊不知已触犯法律,涉嫌犯盗窃罪、侵占罪或诈骗罪。所以,捡到东西要及时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切勿因一时贪念惹官司上身或被判刑。
据媒体报道,南宁市的陈先生在一家洗车店洗车,等待期间拿出笔记本电脑在客户休息室玩耍,离开时却忘记拿了。当陈先生想起回头去找的时候,发现电脑已不翼而飞。电脑里有重要资料,陈先生懊悔之余报了警。派出所通过调阅监控视频,发现是该店员工卢某将陈先生的电脑“拿走”。随后,陈先生拨打卢某电话,对方矢口否认并关机。
陈先生要求派出所抓“盗贼”,派出所解释称:“此事非盗窃案件,属于物品遗失。按相关规定,卢某的行为属不当得利,涉嫌侵占罪。若卢某拒绝归还,陈先生须通过法院自行提起刑事诉讼,取回自己的电脑。”当晚,陈先生再次致电卢某,告知准备起诉他犯侵占罪。卢某思前想后,于次日将电脑归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如果拾得遗失物价值数额较大,还可能涉嫌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侵占罪是典型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由被害人亲自去告诉,司法机关才予以处理。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就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但当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时,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来源:清风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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