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平台须承担连带责任!广州交通执法查处网约车违章600余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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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
市交委执法局在日常整治的基础上集中执法力量,在重要场站、商圈、路段开展网约车专项整治,对网约车各类违章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半年以来
市交委执法局查处网约车各类违章624宗,同比增长202.9%(其中,网约车平台违章217宗、无证网约车247宗、有证网约车违章160宗)。
执法现场
7月4日上午
执法人员在白云机场T2航站楼46号门前,对一台粤AC15**的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
被查时车上有两名乘客,乘客反映该行程是朋友通过某网站预约,从体育西到白云机场,车费117元。
经过调查,接单的平台为首汽约车,车辆所有人为广州市亚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司机不能出示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本人的从业资格证,经系统查询发现车辆有道路运输证,当事司机却无有关从业信息,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同日10时左右
执法人员在滘口客运站周边发现一台粤Y032**佛山顺德的小轿车正在上客,随即对其进行检查。
输12
经查
乘客在被查地通过滴滴平台联系到该车,前往佛山大沥,车费预估40多元。
车辆为司机个人所有,通过滴滴平台注册。司机不能出示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本人的从业资格证,经系统查询车辆和司机均无相应资质,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在依法查处网约车的同时
执法人员对违章司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督促司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取得相应资质的前提下进行合规运营。
下一步,市交委执法局将对网约平台违章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处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