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宝马”变身“的士”只因好玩?开“假的”触法律可没那么有趣

广州交通执法 广交出租 2019-06-25
近日一部“宝马的士”惊现广州街头

宝马出租终落网

网络红车粤A***3T“宝马的士”现身广州街头

这消息在微信、微博等平台疯传转载

市交委执法局高度重视

组织专门力量跟进调查

最终,联合公安交警

8月15日在珠江帝景停车场将该车查获

车主称

改装是为了参加车展

好玩一时爽

但是

法律责任莫轻视

该车涉嫌“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未取得巡游车营运证的车辆喷涂巡游车专用标识或者安装巡游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

交通、交警两部门

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该车型号宝马X6M,车身红色,车头车尾贴有绿色“TAXI”标志、车门贴有“的士/TAXI”字样,并且“空车”标志、“出租”字样顶灯和“暂停载客”牌等设备齐全。经执法人员现场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身错误,保证尽快将车辆恢复原貌。

“孖生的士”相遇,“细佬”当场被查

8月15日

遇上另一个自己


执法人员巡查至白云机场T1出发厅南一楼时,发现22号门对出通道停靠着一辆车牌粤A***RA的“广发”出租车,由于车牌颜色稍有异样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怀疑。通过系统查询发现,粤A***RA定位于1公里外的T2航站楼,经核查后排除GPS信号不稳造成偏移的可能性,初步判定T1的粤A***RA为假冒出租车。

执法人员迅速兵分两路展开布控,同步在T1、T2对两台“粤A***RA”进行调查。


在T1出发厅的“粤A***RA”,司机发现执法人员走上前时一度试图倒车离开,后被封堵拦截。经调查,车上有一名乘客从广州东站乘坐该车前往白云机场,已付车费130元,司机无法出示任何证件。


而T2到达区的“粤A***RA”证件齐全。

执法人员将两台车并排停放作进一步调查,发现T1“细佬”的车型、车牌、顶灯、内控、甚至车身后玻璃广告都和T2“大佬”一模一样。执法人员仔细核查车牌、车架号和发票信息,T1粤A***RA车牌与车架号不符,且发票信息也不一致,发票监督电话亦不是广发公司号码,确系“全克隆出租车”,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暂扣该假的士。

法律依据

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或未取得车辆运营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违反条款:《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十条

处罚依据:《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巡游车营运证的车辆喷涂巡游车专用标识或者安装巡游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或者计程计价设备

违反条款:《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

处罚依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罚款


  出处:广州交通执法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