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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丨《尚书》中的“修德”与“敬畏”

2017-03-04 大道知行


流传至今的《尚书》共有58篇,其中33篇是由汉代伏生所传《尚书》29篇文献拆分而成,是《尚书》真本。它分为三大部分:虞夏书4篇,商书5篇,周书20篇。虞夏书记载了上古时期尧、舜、禹的事迹。他们是中国古代的传说人物。虽然是传说,但却有上古社会的史影在。商周书是反映商周两代历史的档案文献。



《尚书》中的“天”“帝”“天命”“天威”等观念

   


中西方文化虽然不同,但有许多可以相类比的方面。例如,西方有至上神“上帝”的观念,中国也有类似的天和上帝(天、帝一体)的观念,今天中国人们也常会说“我的天!”“人在做,天在看”之类的话。中国人这种观念来源甚古,而最早的记载便见于《尚书》之中。


从上古以来,中国人就有这样的观念,认为天帝高高在上,时刻注视民间,能赏善而罚恶,尤其重视统治者的行为,《皋陶谟》篇就曾陈述尧舜时代的“天命有德”“天讨有罪”的观念。《汤誓》篇记载商汤伐桀,认为这是替天伐罪:“桀之多罪,天命我诛殛之。”周朝人同样相信“天命”,周公强调要继承先王明德,以保天命之永久,《君奭》篇载周公告召公之语说:“天命不易,天难谌,乃其坠命。”(其意说:天命不易测知,天难倚信,周人无德也会坠失天命。)总之,《尚书》中所记之圣王贤臣言论,大多以敬畏“天命”相训导。


西周时期开启了中国古代王朝政治的正统文化,其政治的法理根据便是“天”,而“天”给人的印象,与其说是可爱的,不如说是威严的,于是而有“天威”的观念。在记载周公对召公谈话的《君奭》篇中,周公就4次用了“天威”一词。对“天威”的敬畏,反映了当时周族贵族之间的一种文化心理。我们以前认为,周族贵族强调“天威”,是为了吓唬殷商遗民和王朝小民的,其实周贵族本身也是相信“天威”的。对这种相信“天威”的文化心理,我们不能简单以一种“迷信”来看待。应该说,周人对待自然和人事,对于当前和未来怀有一种“敬畏”的心理。这一点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崇重“敬畏”的人生态度

   


《尚书》中有关“敬”的论述,大体可以分为“修己之敬”“事天之敬”“临民之敬”“治事之敬”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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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己之敬


《召诰》篇说:“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意思是:王者当以“敬”作所,即在任何处所皆不可不敬德。)《无逸》篇说:“小人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意思说:小人心怨你、口骂你,应该更加敬修其德,而不应责备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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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天之敬


《立政》篇说:“以敬事上帝。”对于上天要保持一种敬畏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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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民之敬


中国古来就有一种“天民一理”的思想。天心见于民心,民心即是天心。君主既要“敬天”,也要敬民。《康诰》载成王告卫侯康叔之语说:“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可不敬哉!”(意思说:天威虽可畏,常辅至诚之人。观民情向背大可见天之辅与不辅。怎么可以不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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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事之敬


古人言“敬事”,犹今人言“敬业”。要对所从事的职业持慎重、认真的态度,不能出现差错。尤其是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更不能疏忽。《尚书》开篇《尧典》即记载尧“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意思说:尧乃命羲和之官,使之敬顺昊天之日月星辰,制定历法,考究农时,敬授于人。)《洪范》记载周武王灭商后访殷商旧臣箕子,箕子授洪范九畴,其第二项便是“敬用五事”。所谓“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这是讲“敬事”之人在言论行为上所应有的恭谨态度。



讲“敬畏”就要讲“不敢”,“不敢”是一种戒律,有许多事情不应做,不能做,这些“不应做”“不能做”的事情,便用“不敢”二字来表达其“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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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违抗“天帝”命令


这种情况多指王者而言。我们或许可以说,这是统治集团表达其意志的一种巧妙方式,而王者(或准王者)正是通过类似的方式,借“天威”来增加自己的权威。如《汤誓》载商汤之语说:“予畏上帝,不敢不正。”(意思说:我实畏惧上帝,不敢不往正夏桀之罪)但另一方面,作为“王者”也不能为所欲为,他也要受着“天”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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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背弃先王事业


《周书》中所言之“先王”,通常是指文王和武王,当然这主要是对周族子孙而言的。《大诰》载成王之语说:“予不敢不极卒宁王图事。”这样一种“不敢”,对后世统治阶层而言,便意味要恪守祖训,遵循先王所制定的大政方针来治理国家,防止自乱纪纲法度,以避免新兴政权脱离正常运行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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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侮鰥寡


所谓“鳏寡”,概指孤独穷苦之民,犹如我们今天所说的“弱势群体”。王者应心存仁爱之心,自然会获得国人欢心。而得人心所以得天下。所以《尚书》不厌其烦地讲述这个道理,如《康诰》载成王告卫侯康叔说:“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意思说:能明其德以化民,谨其罚以防民,不敢侮慢鳏寡无告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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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自求安逸,不敢沉湎于酒色


人之失德多因诱惑而起,而“诱惑”总与逸乐有关。如耽于安逸,沉湎酒色,乐于游遨田猎等。若帝王染此恶习,多有身败名裂、亡国亡家之痛。所以《尚书·酒诰》说:“成王畏相,……不敢自暇自逸,……罔敢湎于酒。”(其意说:成王敬畏辅相之人,……不敢少自宽暇,少有安逸。……不敢沉湎于酒。)



重视“修德”的思想

   


“德”在《尚书》中是一个十分重要而突出的概念,“德”与“力”是相对的,“德”指道德,“力”指实力。殷商后期,周邦逐渐强大起来,《左传·襄公三十年》载北宫文子之语说:“《周书》数文王之德曰:‘大国畏其力,小国怀其德。’”这是说,当时周邦既有道德,又有实力。但就《尚书》而言,它主要强调的是“修德”。“德”与“刑”(或“罚”)也是相对的。在二者之间,《尚书》重“德”胜过于重“刑”(或“罚”),如《吕刑》说:“有德惟刑。”(意思是:必使有德之人为明刑之官。)又如《康诰》说:“明德慎罚。”(意思是:明其德以化民,谨其罚以防民。)由此,我们可以将《尚书》的政治理念称为“德治”主义,它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政治教科书。


《尚书》为什么会倡导“德治”呢?这可能与上古社会统治阶级的政治经验有关,即凡一国的统治者,有德,则为国人所爱戴,从而国运长久;无德,则为国人所厌弃,从而国祚不永。这几乎是一个没有例外的历史规律。而王权既然被说成是“天”或“上帝”所命,那么,在逻辑上,“天”或“上帝”就一定眷顾有德之人,而厌弃无德之人。所以《召诰》篇反复说:“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意思是:若不敬其德,就会提前陨坠天之所命。)而周族后世子孙要想延续周朝政权,也只有自身“修德”一条路,即如《召诰》所说:“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意思是:惟王敏于敬修其德,惟德是用,方可以祈求天之永命。)


早期儒家的最高的“德治”理想是尧舜时期,尧的伟大在于能以平等共生的理念处理氏族、部落、邦国之间的关系,它的最高表现就是“协和万邦”。《尚书》首篇《尧典》说尧“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儒家关于这一历史传说的记述,反映了中国原始共产制时代的史影。原始共产制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而先秦诸子百家所直接面对的已不再是“以德兼人”的时代,而是“以力兼人”的时代,正如韩非子所说:“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慧,当今争于气力。”(《韩非子·五蠹》)由此而有政治思想上的“德、力之争”。任德不任力,是原始儒家处理国家之间政治关系的准则。但单纯注重道德,忽视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导致奉行儒学的诸侯国先后灭亡。而法家任力不任德,也导致声赫一时的秦王朝迅速灭亡。


《尚书》“德治”主张深刻影响于后世。汉代儒家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主张德、力并重。既要重视道德,也要重视国家的实力。如王充总结说:治国之道,一曰养德,二曰养力,要“文武张设,德力具足”,“外以德自立,内以力自备,慕德者不战而服,犯德者畏兵而却。”(《论衡》卷十《非韩篇》)历史上儒家和法家任德与任力之争提供给我们这样一条历史启示: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应继承和弘扬“协和万邦”的优良传统,在国际关系上树立道德大国的形象,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捍卫国家的主权,也要注意发展自己相应的经济和军事实力。


本文来源于《中华读书报》(作者姜广辉,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特聘教授),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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