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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丨从《货殖列传》看司马迁的经济思想

2017-08-13 大道知行

学术界似乎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古代是一个重农抑商的国家,其实不全面。春秋战国时代到汉朝,中国的商业已经非常繁荣,而且商人成为了一个横跨政治商业的非常有权力的阶层,其代表多是道家人物,如范蠡等人。司马迁对道家经商治国的经验进行了理论提炼,提出“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的命题。从这个命题出发,可以归纳出国家治理经济的四个原则:顺其自然,因势利导,教而育之,整而齐之。这与当前的新古典经济学派、供给学派是不谋而合,而且更为系统。


司马迁像


对于司马迁经济思想的研究,主要在于对《史记·货殖列传》相关内容的研究。李埏认为:“春秋战国是商人阶级的成长阶段,汉兴之后是商人阶级的长成阶段;中国古代商人阶级的产生决定于工农业生产的大发展,并最终决定于铁器的发明与应用引起的生产工具的大革命;中国古代的商人阶级依《货殖列传》主要应包括专事商品交换、兼营商品生产与交换、从事服务性行业及经营借贷等四类与商品有关的群体。”


《史记·货殖列传》反映了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历史时代。这个时代始于公元前5世纪春秋时期,止于公元前2世纪末汉武帝元鼎年间,历时四百载。这个时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高峰,而西汉文景时期则是高峰之巅。至汉武帝时,由于政府实施了打击商贾的政策,致使盐铁等商品的生产和流通逐渐走向衰落。


任玉梅认为司马迁独创性的经济思想主要有:一是提出了欲望动力说,阐明了货殖生利的合理性;二是提倡农、虞、工、商并重,阐明了货殖的重要性;是主张放任开拓,竞争经营,繁荣百业,阐明了货殖活动的多样性;四是阐述了货殖的规范性;五是肯定商人的活动对富国富家的意义,阐述了货殖的规律性。



《史记·货殖列传》开篇便引了《老子》的一段话:“《老子》曰:‘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必用此为务,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


可见司马迁对于道家治国的推崇,这与后来汉书中班固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财政社会学的视角分析司马迁定理,可以研究中国道家的经济治国理论,探讨中国古代商业文明发展的历史,从而发现对于今天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借鉴之处。


司马迁所处时代正是西汉初期,此时的治国思想以黄老思想为主。在《货殖列传》的篇首,司马迁在指出了 “《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欲穷当豢之味,而心夸矜势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吵论,终不能化”这一社会现象之后,紧接着便提出“故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 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


实际上,司马迁所处的时代,老百姓已经不满足于温饱,而开始追求更多欲望的满足。在商鞅废止井田之后,人们不再被束缚在土地之上,开始出现了职业从事工商业的商人阶层。如孔子的门徒子贡,越国权臣范蠡,都是当时的巨富。司马迁则独辟蹊径,从个人出发,以“利”为基,认为追求财利是一切人的共同本性:“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基于个人理性的基础,司马迁主张实行自由经济政策,反对国家干预。他认为在经济活动中,“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则“(财富)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对于社会经济治理,善者应是“因之”,相反,与民征利乃是“最下者”。



在司马迁提出的四个原则之中,善而因之是其基础与核心,要按照商品经济自身的规律办事,经济本身能够自我配置运行的,政府就不要插手。而且承认人们对于物质生活的追求是善的欲望,应该予以承认而非贬低。其次是用利益来引导,用教育来引导,然后才是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来进行调整。


这四原则中最下者就是与民争利,即政府直接进入市场中与百姓争利。因而司马迁是非常反对汉武帝时采用桑弘羊之策垄断盐铁之利益的。事实上,汉朝正是以汉武帝为分水岭,之前经济蓬勃发展,之后由于政府与民争利,最终走向衰落。


这四原则中,实际上对社会分工已经有了理论贡献,即认为士农工商都是社会的分工,反对抑商思想,强调农、工、商、虞同为衣食之源。而其中,商业是最有利的致富行业,“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他把那些富商大贾称为“贤人” “能者”,大加赞赏,为他们立传。



从司马迁四原则来看,其思想很大程度上受到道家影响,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传统认为道家完全是消极避世思想并不符合历史事实。中国历史上,那些在危机时刻力挽狂澜的人物很多是道家人物,只不过他们多遵循功成而身退的思想,因而不为后世所铭记。如范蠡、张良、刘伯温、郭子仪等。道家主张“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恰恰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理念,要依靠制度而非个人来治理国家。道家主张“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并非如很多学者所认为的是主张愚民政治,而是富含辩证法思想的。道家主张政治要宽厚清明,则百姓也会比较纯朴,如果用严苛的政治权术治国,则老百姓必然奸诈。


“顺其自然”是司马迁四原则的核心,其含义就是按照经济运行的规律来治理经济,并非无所作为。而贯穿于四个原则的是用法律规则来确立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才能实现顺其自然,因势利导,教而育之,整而齐之的四项原则。温故而知新,鉴古可以知今。当此全面深化改革之际,重新阅读司马迁,或许有许多可借鉴之处。


本文原载于《学习时报》(作者张学博,原标题为司马迁的四原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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