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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法院 2016年度县级以上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2017-02-10 潼关法院 潼关县人民法院

    1、2016年4月,牛强同志被县团委、县文明办评为潼关县“学雷锋先进个人”。


    2、2016年6月21日,潼关法院党支部、侯勇、成小军同志分别被市中院党组评为全市法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3、2016年7月,刘智中同志被县委组织部评为2015—2016年度优秀党建指导员。


    4、2016年7月5日,张小牛同志被市中院评为“百日结案竞赛”活动先进个人、党飞同志被评为“春雷”行动先进个人。

    5、2016年7月27日,民一庭、王淑娥同志分别被市中院评为涉军维权工作暨“千百十”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6、2016年10月18,张小牛同志撰写的论文《走第三产业之路 圆潼关发展之梦》在县委统战部组织的“我为潼关旅游产业发展建言献策”主题征文比赛中获二等奖。


    7、2016年12月21日,潼关法院、冯永龙同志分别被省高院评为2016年度全省法院新媒体运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8、2016年12月30日,潼关法院被省高院评为2016年度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

    9、2017年1月,潼关法院官方微博被新浪陕西、人民日报社评为2016年度陕西十大司法系统微博。

    10、2017年1月19日,潼关法院被省高院评为2016年度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

    11、2017年1月19日,行政庭、周聪林同志分别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个人三等功,成小军、刘智中同志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12、2017年1月22日,在全市法院“三评比一规范”活动中,获得全市法院优秀庭审笔录的是(2016)陕0522刑初44号判决书,合议庭成员:张亮学、韩  栋、崔来运, 书记员:刘孝静;(2016)陕0522民初193号判决书,合议庭成员:王淑娥、佟均停、姚君莉,书记员:牛强。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律文书的是王淑娥制作的(2016)陕0522民初193号、成小军制作的(2016)陕0522民初317号、韩栋制作的(2016)陕0522刑初44号、郭超制作的(2016)陕0522民初83号判决书。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审理报告的是王淑娥制作的(2016)陕0522民初193号、成小军制作的(2016)陕0522民初317号。


编辑:陆晓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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