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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紧急招聘疾病预防、微生物检测岗12人公告
医护招聘温馨提示: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紧急招聘疾病预防、微生物检测岗12人,报名截止至2020年5月25日。请大家提前进行简历、笔试及面试准备哦~
一
招聘单位介绍
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卫生体制改革中,于2004年12月在原沧州市卫生防疫站基础上组建成立的,是具有实施政府对社会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卫生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业务培训与指导、技术咨询与服务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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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聘需求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和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接本)。(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生源地)等条件;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本科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1994年5月18日至2002年5月18日之间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 30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8日至2002年5月18日之间出生);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6.志愿加入到抗击疫情工作中;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5月18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5.失信被执行人;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 18 日9:00至2020年5月 25 日18:00,未按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2.报考人员通过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岗位”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指定邮箱(wjwrskgg@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岗位”)。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未发送到指定邮箱造成未能成功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4)毕业证;(5)学位证;(6)以“姓名+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命名的近期清晰彩色标准证件照;(7)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8)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9)国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10)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3.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拟聘用人员上岗时,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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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通用能力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公布面试成绩时,同时公布进入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学历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前来面试时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同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七天内的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和IgM血清学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面试。
(四)体检、考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参加由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需48小时内立即上岗,投入到抗击疫情防控工作之中。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到岗的人员取消考察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采取边工作边考察的方式,考察期为30天。考察期满,根据工作表现,由市疾控中心形成考察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委,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实施全程监督。
注: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咨询电话:0317-2160810监督举报电话:0317-2160812
2020年5月14日
来源: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址:http://www.rs.cangzhou.gov.cn/gqgg/7156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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