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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度招聘医疗、医技、药学等硕博人才35人公告!

医护招聘温馨提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度招聘医疗、医技、药学等硕博人才35人,报名截止至2021年4月14日。请大家提前进行简历、笔试及面试准备哦~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始建于1946年,为当时的全国五所大型中央医院之一, 建院伊始,来自北京协和医院、齐鲁医学院、辽宁医学院、贵阳医学院等国内著名医科院校及留学海外的医学专家和世家名医陆续汇聚,为医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70 年的发展,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已成为天津市最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和天津市医学中心。


医院占地面积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2468 张。医院党委下设12个党总支,92个党支部,目前共有党员2215人。医院设有33个临床科室、9个医技科室、10个临床研究所和3个省部级研究基地,拥有3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设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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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疗、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公开招聘方案于2021年3月29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发布,并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 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 曾经受到开除处分;4.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5. 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6. 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7. 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8. 现役军人;9.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一)报名本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报名须知》一、时间安排1、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7日。2、应聘报名起止日期:2021年4月8日-4月14日
二、报名要求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初审的严谨、真实、公平,请应聘人员在指定报名系统下报名,每人限报一岗,以下报名信息请根据应聘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1、“所学专业”:按照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准确填写。2、“学习经历”:按照从中学至大学的时间顺序填写,并注明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3、“工作经历”:按照实际工作经历时间顺序填写,注明工作单位,非实习经历。4、“参加科研情况”:主持或参加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完成时间、排名。5、“发表论文情况”:包括文章题目、期刊名称、影响因子、作者排名。6、“获奖情况”: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
三、材料上传要求请应聘人员按以上要求填写好完整的报名信息,并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电子版扫描件(.jpg格式),可将多个资料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上传,支持ZIP和RAR两种格式: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的扫描件,及附件《承诺书》扫描件(必须提交),承诺书落款处须本人签字后扫描。3、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4、应聘岗位要求的各类从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应聘岗位未要求的各类证书无需扫描提交)。5、应聘岗位要求的科研、论文等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聘岗位未要求的各类证书无需扫描提交)。6、应聘岗位其他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请应聘人员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未按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后果自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因受疫情防控影响而无法出具部分报名材料,应就相关情况提交书面说明并签署姓名,连同其他材料一并在报名时限内上传至医院报名系统。医院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推迟提交符合上述情况的部分报名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公告将在天津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大家密切关注。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登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yyb.shtml)—“人才招聘”专栏,进入指定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岗,通过其他方式或在非报名时间报名均无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二)资格初审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我院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考核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面试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将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察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发布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zyyzhaopingongshi@163.com。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本人需提前1个月书面递交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报到期限可延长3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将依据应聘者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自愿放弃聘用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如因无递补人选导致拟聘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招聘岗位,并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岗位调整声明。调整后的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也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违规行为处理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附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2-60362876(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监督电话:022-6036350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纪委办公室)022-83336738(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03-29






来源:天津医科大学

网址:http://www.tmu.edu.cn/rsc/2021/0329/c7430a5360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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