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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招聘检验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人公告!

医护招聘温馨提示: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招聘检验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人,报名截止至2021年4月6日。请大家提前进行简历、笔试及面试准备哦~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内蒙古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又称兴安盟第二人民医院,主要承担全盟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科研、心理咨询及司法鉴定等工作,负责全盟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坐落于美丽的“红城”乌兰浩特市(乌兰浩特是兴安盟的行政中心,也内蒙古自治区最早的首府,总面积865.15平方公里,总人口32.71万人)。


我院与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兴安盟卫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比邻。隶属于兴安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科级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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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根据检验科实际工作需求,经院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1名检验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方案。一、招聘原则1.按需择人的原则2.公开招聘的原则3.德才兼备的原则4.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名检验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专业、具有检验师资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1年以上检验科工作经验。
三、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2.敬业守职,具有严谨的学术作风;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岗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盟内在编人员;2.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违纪记录人员;3.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招聘形式采取笔试、面试、体检结合的形式进行。
六、招聘程序1.发布公告通过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公众号下载岗位报名表,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张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无底色要求)。(2)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6日(节假日休息)
3.资格审查我院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1 日至2021年4月6日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2点--5点。资格审查地点: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2号楼3楼人事科。请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佩戴好口罩,并出示新冠肺炎健康码。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4.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理论专业知识。笔试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长9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含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实践能力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录用人选。面试结束后将在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6.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公示与聘用医院对拟聘人员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未有异议者将进入试用期。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试用期及工资待遇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1)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5年工作经验者(2)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以上两类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后参照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其他人员工资待遇:岗位薪酬+五险。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咨询电话:0482---8370012
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4月1日






来源: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

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neGFd-YqG8eavRqbb5uf9A

 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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