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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招聘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影像医学、病理学等专业博士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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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招聘温馨提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招聘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影像医学、病理学等专业博士人才,报名截止至2021年9月29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始建于1946年,为当时的全国五所大型中央医院之一, 建院伊始,来自北京协和医院、齐鲁医学院、辽宁医学院、贵阳医学院等国内著名医科院校及留学海外的医学专家和世家名医陆续汇聚,为医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70 年的发展,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已成为天津市最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和天津市医学中心。


医院占地面积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2468 张。医院党委下设12个党总支,92个党支部,目前共有党员2215人。医院设有33个临床科室、9个医技科室、10个临床研究所和3个省部级研究基地,拥有3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设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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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医疗、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公开招聘方案于2021年9月17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以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博士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 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 曾经受到开除处分;4.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5. 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6. 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7. 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8. 现役军人;9.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一)报名本方案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上午9:00至9月29日下午5:00。《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博士报名须知》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登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yyb.shtml)—“人才招聘”专栏,进入指定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岗,通过其他方式或在非报名时间报名均无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二)资格初审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我院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面试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面试主要采取答辩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将于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六)考察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发布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zyyzhaopingongshi@163.com。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2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上述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本人需提前1个月书面递交延期申请及佐证材料。经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报到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期限到期后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将依据应聘者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1.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自愿放弃聘用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如因无递补人选导致拟聘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招聘岗位,并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岗位调整声明。调整后的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也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违规行为处理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附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以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发布调整信息。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2-60362876(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监督电话:022-6036350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纪委办公室)022-83336738(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相关要求:1、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2、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博士的,研究生层次为博士层次。3、上表“条件”中“应届毕业生”指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4、2022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报名范围内。
2021-09-17




来源:天津医科大学 

网址:http://www.tmu.edu.cn/rsc/2021/0917/c7506a55720/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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