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2021年招聘临床护士、检验技师等4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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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招聘温馨提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2021年招聘临床护士、检验技师等46人,报名截止至2021年12月9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人力资源:全院现有职工191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11名,正副教授36名(近年来聘请区内外客座教授23名),临床医技高级职称344人,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7人,卫技人员占全院总人数78.8%。
运行状况:年门急诊量52.6万余人次,年出院病人4.5万余人次,年手术2.1万余台次。
技术协作:是包头医学院临床学院和内蒙古医科大学教学医院、研究生培养基地。我院与内蒙古人民医院建立“联盟医院”,与北京301医院、同仁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肿瘤医院、积水潭医院、安贞医院、阜外医院、宣武医院、妇产医院、望京医院、304医院、郑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北京“安氏肛肠疗法中心”等医疗机构建立医疗技术协作关系。
社会荣誉: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全国职工之家、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院务公开先进示范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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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根据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临床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临床护士、检验技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一、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临床护士40名、检验技师6名,具体详见附件《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临床护士、检验技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一)合同制临床护士1.热爱护理专业,品学兼优,责任心强;2.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0日后出生);3.2020年以前毕业(含2020年)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4.具有护士执业资格;5.户籍为乌兰察布市户籍(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乌兰察布市户籍);7.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能胜任护理岗位要求。
(二)合同制检验技师1.热爱医学专业,品学兼优,责任心强;2.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0日后出生);3.2020年以前毕业(含2020年),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包括初中起点)医学检验技术专业;4.户籍为乌兰察布市户籍(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乌兰察布市户籍);5.身体健康,能胜任检验岗位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本次招聘由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逐项进行。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其中的笔试和面试工作。
四、报名、资格初审及交费(一)报名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直接登陆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9:00—12月9日下午18:00。2.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须先阅读和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图片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另请查看网站发布的《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文说明》,下载并使用“报名照片处理工具”,对您的电子照片处理检验后再上传)。3.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初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和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4.报考人员在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五份)。(特别提醒:填报信息提交审核后,信息将无法修改,请在网上审核工作期内,及时查询审核是否通过。应聘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请立即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五份,无法及时打印的,请将报名表另存为PDF格式备用,报名表用于资格审查、考察等程序,必须留存)。5.报考人员须按网站要求填报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未按要求填报、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医院招聘小组负责实施。资格初审时间:12月6日上午9:00—12月10日下午20:00。2.对审查未通过的(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及时退回报考人员,由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3.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4.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12月11日上午9:00—12月13日下午18:00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系统,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缴纳报考费70元/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5.交费确认(查询交费是否成功)时间:12月13日上午9:00—下午18:00。报考人员须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系统,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交费状态是否变化为“已交费”。交费后状态未改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详见本公告),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确认。
(三)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另行发布公告,请已确认交费的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公告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一)笔试1.笔试内容为护理、检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2.笔试时间: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另行公告。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比例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工作的相关事宜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2.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户籍、年龄、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情况。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3.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进行递补。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5)报考临床护士岗位的人员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5.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2.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3.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5.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范围。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察(一)体检1.体检在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进行,有关事宜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通知。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3.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二)考察1.考察工作由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2.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3.考察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一)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实行实名举报,不受理匿名举报。(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三)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对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四)拟聘用人员聘用到临床一线护理岗位和检验技师岗位,具体岗位分配由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一确定,对不服从岗位分配者不予聘用。聘用期内除医院实际工作需要调配外,一律不得转岗。
八、薪酬标准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考评合格后按照医院制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同时缴纳养老、医疗、大病、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
九、其他事项(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请予关注。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内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递补期间三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五)本公告由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474-2263807 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人事科监督电话:0474-8303180 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474-2263882 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报名电脑技术咨询电话:0474-8246513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2021年12月3日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
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vRy28xM4AcsJ6pKKUHxC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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