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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临汾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招聘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麻醉学、病理、口腔等专业人才3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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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招聘温馨提示:山西省临汾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招聘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麻醉学、病理、口腔等专业人才39人,报名截止至2021年12月24日。欢迎人才加入我院!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临汾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6年,前身是晋南专区人民医院、临汾地区人民医院,2001年撤地改市后更名为临汾市人民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临汾医院(第七临床医学院)、山西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国家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全国立信示范单位、山西省医疗联合体核心医院。是临汾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临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临汾市军人医保、太铁医保定点医院。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医院秉承“一切为了人民健康”宗旨,坚持“医德立院、质量建院、科技兴院、人才强院”发展战略,医院不断发展壮大。2014年10月,新院区投入使用后,全院以内涵质量建设为重点,顺利通过三甲复审,各项医疗质量运行指标不断提升,2019年年门急诊量94.1万人次,手术与操作4.3万台次,出院病人数达6.35万人次。现已成为本地区规模最大、专业齐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我院占地371亩,累计投资20亿元,编制床位1800张。在职职工2502人,班子成员7人(挂职副院长1人),高级职称人员480人,博士生2人,在读博士7人,硕士研究生382人。牵头成立36个市级专业委员会,36人在市级医学专业委员担任主任委员,93人担任副主任委员。医院骨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外科、普通外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神经内科、呼吸科、麻醉科、检验科是临汾市重点学科,耳鼻咽喉科、消化内科、皮肤科、泌尿外科和急诊科是院级重点学科。是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认定的“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总部认定的“胸痛中心”,中国心肺复苏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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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招聘来自官方渠道,可查阅文后来源网址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山西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21】9号)等相关规定,临汾市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原则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临汾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临汾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2.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3.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4.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5.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临汾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为高层次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招聘。(一)报名和面试1.报名时间和方式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临汾市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报名地点为人事科(行政楼四楼603室)。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2.报名所需材料:(1)临汾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证明。(4)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2019年、2020年硕士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3.面试面试工作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由临汾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命题由临汾市人民医院或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5至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临汾市人民医院及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若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面试时间由临汾市人民医院自行决定。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二)体检和考察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与待遇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
六、咨询电话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临汾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357—2695029监督电话:0357—3303993/2695055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临汾市人民医院2021年12月16日






来源:临汾市人民医院

网址:http://www.lfsrmyy.cn/content/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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