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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Q&A,您关注的都在这~

2017-08-31 中国航天科工三院33所

1.什么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在城镇职工中逐步建立了统筹互济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机关事业单位仍维持单位退休制度,形成我国养老的“双轨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双轨制”养老体系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2015年1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这意味着,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

2.为什么要推动养老保险改革?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国家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消除养老保险的双轨制,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退休费待遇难以统筹协调、不平衡的问题,更好体现制度公平和规则公平。

促进事业单位人事改革,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的问题,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参加养老保险改革有什么益处?

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角度来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有如下两个方面的益处:

退休更加有保障,从原来单位保障模式,调整为一种社会化的制度安排。

更能体现职工实际贡献。改革前,事业单位退休职工退休费是按职工最后一个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算的,改革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越多,养老金水平越高,更能体现一个劳动者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

4.什么时间实施改革?

自2014年10月1日,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人社部、财政部等国家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和操作细则,从各个方面将政策逐步细化、分解落地。三院按照人社部要求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养老保险改革准备工作,最新的进展是在今年的6月底完成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2017年9月份将按要求缴纳养老保险费。

5.需要缴纳多少保险费?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即个人每缴纳8元,单位相应缴纳20元。

个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

6.养老保险缴到哪儿去了?

京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人社部统一管理,京外事业单位由地方社保部门负责管理。

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政策。单位缴存部分记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缴存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7.职业年金又是什么?

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生活水平,国家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强制性的职业年金制度,以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也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但是不同于养老保险,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均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简单而言,职工每缴纳4元职业年金,单位相应缴纳8元,且都进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另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也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8.三院要做哪些工作?

按照养老保险改革推进步骤,现阶段需要完成:

   1自2017年9月起,单位和个人按月、分别缴纳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22017年9月,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工资标准,上调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同时预扣相应比例的绩效奖金。

后续阶段需要完成:

   3按照人社部时间节点要求,补缴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4配合人社部调整养老金发放模式,退休职工养老金从单位发放调整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9.退休后的养老金如何核算?

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核定原则,可以简单概括为“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保低限高。

对于改革前(2014年10月1日前)已退休的“老人”保持现有待遇,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

改革后(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后,建立新机制,按照新办法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计算并核定养老待遇,自退休审批次月起发放养老金。新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

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人社部给退休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10.需要补缴改革前的养老保险吗?

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所以不需要补缴2014年10月1日改革前的养老保险费,退休时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11.我在企事业单位之间调动过,有影响吗?

不影响,在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段视作实际缴费年限。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后,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同时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随同转移,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12.今后养老金如何调整?

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直接挂钩,国家将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调整基本养老金,让退休人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图文内容转自航小飞)

文字:院人力资源部 

编辑: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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