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民警】何春林:才露尖尖角,担当把梁挑
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寻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情报中队中队长。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何春林同志始终保持优良的政治本色和警察品格,保持对公安工作的无比热爱和满腔热血,抒写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何春林同志从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成长为经侦大队专业民警,在与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中,他严于律己、耐艰辛、守清贫、抗诱惑、经风险,成为公安战线上的一颗耀眼新星,各项工作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从警十年,他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人民警察”、“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因工作成绩突出,2018年4月,他被公安部评为“2017猎狐行动”先进个人;2019年10月,荣立个人二等功。无数荣耀的背后,倾注着何春林对工作的满腔热血,折射出他对党对人民对公安事业的崇高热爱。
··
工作中,何春林同志谨记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贯穿于自己的一言一行。他以不屈不挠、扎实顽强的战斗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惩违法犯罪,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安宁。
在派出所工作期间,虽然身兼办案民警、户籍民警、内勤民警、社区民警多重身份,工作琐碎繁杂,但是何春林同志不埋怨、不抱怨,兢兢业业,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调入经侦大队工作后,他秉承“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办案水平,在一些重大案件的侦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11月,经侦大队接到几十名群众报案,称陈某向他们借款后一直未还款,而且已经失联,涉案金额高达2千余万元。获悉情况后,何春林深知该案件涉案金额高、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一旦处理不及时、不妥当,严重影响社会安定。但是他没有退缩,为了维护群众的利益,惩治犯罪分子,他毅然主动向领导要求承办此案件。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他一边安抚受损群众,一边加大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的缉捕力度。“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2个多月没日没夜的奋战努力,2015年12月,何春林和同事们在武汉将潜逃的陈某缉捕归案,快速侦破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通过不断的学习努力,何春林从起初的一名“菜鸟”民警,迅速成长为办案能手、业务骨干,每每遇到大案、要案、难案,他都身先士卒,成了办理案件的“顶梁柱”。十年来,他参与办理、侦破各类违法犯罪案件3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20余人。
因工作能力突出,2017年9月,何春林同志被抽调至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参与“猎狐2017”境外缉捕专项行动。抽调期间,何春林同志克服异地工作生活的不便,没有任何怨言,积极参与各项工作。
短短的八个月,何春林同志办理各类涉外协查案件200余件,并主要负责接待了玻利维亚警方访问团和香港警方访问团,接待工作得到了我国驻玻利维亚使馆、玻利维亚警方和香港警方的高度认可。同时,何春林同志在境外缉捕工作中表现出色,先后7次赴亚洲、非洲、南美洲等地执行境外缉捕、劝返、押解等任务,分别从泰国、越南、阿根廷、喀麦隆等国家抓获、劝返、押解境外逃犯11名,圆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何春林毫无疑问又被抽调县局扫黑除恶专案组,开展案件攻坚工作。
抽调专案组后,他更加刻苦专研业务,潜心研究各类犯罪特点,积极探索打击手段方法,扎实苦干,攻坚克难,凭借坚定的政治信念和精湛的业务水平,成为扫黑除恶专业队的中流砥柱。他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在各类繁杂的案件资料台账中梳理发现线索,为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何春林参与办理多起涉黑涉恶案件,侦办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非法采矿、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等案件1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一名党员民警,何春林同志始终严以律己、秉公执法,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凭着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他把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忙碌而充实,坚守岗位始终如一,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奋斗中追求人生价值。
往期回顾
发布:寻乌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