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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2人!坚决维护警察执法权威

寻乌公安 2022-11-18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执行生效判决等重要职责。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是激励广大公安民警全身心投入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

2021年以来,寻乌县公安局维权办共办理民警维权案件2起,慰问受伤民警2人,行政处罚妨碍民警执行职务违法嫌疑人2人,有效震慑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警察特殊执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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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1年2月14日,城关派出所办案民警将违法行为人谢某志传唤至南桥派出所办案区进行询问时,谢某志拒不配合并想冲出询问室,民警在制止谢某志的过程中被谢某志咬伤右手手背。经赣州市康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民警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事情发生后,县公安局对谢某志的阻碍执行职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全县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慰问救济工作实施办法》,县局分管局领导和维权委员会负责人及时对受伤民警进行看望慰问。

2021年8月12日,罗珊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因违法行为人邱某兴拒不配合调查,传唤至派出所所调查期间不断用言语辱骂公安机关和办案民警。

事情发生后,县公安局对邱某兴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全县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慰问救济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县局分管局领导和维权委员会负责人对受侮辱民警进行看望慰问。


“袭警罪”//

2021年3月1日,“袭警罪”已正式施行,明确了袭警犯罪行为的入罪标准,加大了惩处力度,并规定了构成其他严重犯罪的处理原则。


请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




往期回顾


1.【我为群众办实事】警爱民,民拥警

2.县公安局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三部《简史》”暨12月份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扩大)会

3.赣州市公安局对寻乌县公安局党委政治督察动员会召开

来源:督察大队编辑:朱丽珍编审:曾令培 审核:梁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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