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版《熔炉》?残障群体说不出的性权困境
作者:小田
香港残疾人士院舍院长涉嫌性侵智障女院友,案件拖了两年后,因女院友状态不合适出庭作供而撤诉,但院长反而要求追讨诉讼费,事件惹起众怒,被指为香港版《熔炉》,有社会团体要求吊销该残障院舍牌照,并发起签名抗议行动。
但是,当大家都聚焦在如何避免残障人士被性侵时,公众很难想到,长期把残障人士看作不需要性的弱势群体,其实也一种对其权利的漠视,面对侵犯,缺乏性知识的残障人士不懂得回绝与反抗,而面对自身的需求,他们也难以表达。
法官:是受害人或社会的不幸
张健华是残疾人士院舍康桥之家的前院长,在2014年他因涉嫌与一名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而被起诉,随后张健华被院舍撤职。
该名女院友当时21岁,心智年龄约为8岁,在案件中,院友提供了一段涉案片段视频,并且警方在院长办公室搜获染有院长精液和女方DNA的纸巾,但女院友由于创伤后遗症和智障,无法出庭作供,案件拖了两年后最终撤诉。
但张健华在其被撤销控罪后,仍不甘心要追讨诉讼费,法官驳回他的申请后直言:“此乃被告的幸运,却是受害人或社会的不幸。”
事发经过,图片来源:苹果日报官网
此事也惹起公愤,社会团体和议员发起系列行动,要求追求涉事的残疾人院舍、前院长的“恶行”。
社工复兴运动发起集会
这一事件与韩国电影《熔炉》(港译《无声呐喊》)酷似,《熔炉》是一部由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在韩国一所听障学校里,一名新任教师发现学校的校长、教师性侵学生,甚至有学生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长期遭受性侵,这名教师联系外界揭露学校校长等人的恶行,但由于种种潜规则,在最终审判里,多名被告被判无罪,被判有罪的校长也因他过往为社会“贡献”而获缓刑,当庭释放,获罪教师甚至能重新回校执教。
七年之后,电影上映,在韩国引起轩然大波,韩国国会通过了《性侵犯防治修正案》,大幅度提高性犯罪的量刑,其中针对福利界和教育界人士犯案,刑罚会加重,此外对儿童和残障人士案件的公诉期限制被废除,《熔炉》案件的受害者得以继续追诉。
涉案的前院长张健华
事实上,从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涉嫌非法性交的案件来看,也同样存在机制问题。早在2004年,张健华就涉嫌在2002年至2004年间非礼两名严重智障女院友,包括摸胸和以手指插下体的行为,在完事后以蛋挞和牛肉干来让当事人“封口”,此事被职员发现后报警。
但裁判官认为从女事主庭上的作供表现可见智障人士容易受人引导,说出“表面合理但内里矛盾”的情节,口供前后矛盾,认为其作供可靠性存疑。因此,基于“宁纵毋枉”的原则,被告被判无罪。
在10年之后,张健华再因涉嫌性犯罪被起诉,同样是因当事人作供问题而无需负刑责。
根据香港现行的《残疾人士院舍规例》和《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内容主要是针对院舍的硬件设施,其中稍微提及到有关性侵处理的地方在事故报告与投诉纪录的部分,不过这部分对院舍的约束性极微,即使有投诉纪录,也不会对院舍实际运营带来影响,因为投诉纪录在案后,会有专人检查,但该规则实施以来,被成功检举的残疾人士院舍一家都没有。
康桥之家事件不禁令人联想到最近审判的“百色助学网”负责人王杰的案件,王杰依仗其助学人员身份,强奸多名受助女学生,以助学金要挟女学生“陪睡”,还拍摄与女学生性交的视频。
王杰
今年10月13日,王杰因强奸罪被判15年。但受害女生却还会担心他刑满后,会对她们实施报复。
根据对王杰案件的报道,受害的女生都长期有创伤后遗症,甚至试图自杀,但她们又迫于种种压力一直不敢揭露事实,也不愿在法庭上公开作供。而残障人士被性侵后,更难发出自己的声音,有社工表示,遭遇性侵不仅对受害者心理造成伤害,还有受害者因此怀孕或染病,但她们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系列后续问题。
这类利用福利机构职务便利对残障人士施行性侵的案件并不在少数:
2011年,瑞士一名医生在过去的28年中,以治疗师身份在德国和瑞士9家医院和福利机构工作,性侵接受其治疗的精神残障者和部分肢体残障者,受害者人数超过100人,其中超过一半人当时尚未成年。
2013年日本兵库县的智力障碍儿童福利院男职员涉嫌性侵一名未满18岁的智障少女而被捕。
2015年,澳洲健康与人类服务部(DHS)称,一名前员工向警察局自首:在残疾人服务部门工作时,存在性侵疗养所的残障人士的违法行为。
而几乎每年都有发生在福利院等机构的儿童性侵案被披露。
《熔炉》剧照
此外,残障人士的家属对性暴力的敏感度也并不高,根据香港媒体报道,专门协助性暴力受害人的东华三院芷若园在2007成立至2014年,共收到76宗智障人士受性侵犯个案,个案近年出现显著升幅,而2014年接到个案数量比2013年同比上升41%,但这些个案中只有1%是受害者家人求助的,其余的都是由社工、警方或医护转介。
目前针对康桥之家事件的讨论,大部分都集中在残疾人院舍管理机制、司法系统等方面,舆论上,这就是一个“弱势残障人士被性侵”的令人愤懑不平的案件,但很少人会关注到残障人士的性权尴尬:面对性,残障人士在被侵犯时,无法说不,在日常中,也无法说要。
残障人士常被“无性化”
一位自闭症家长在惟工新闻上发表了一篇《让智障人士‘可以说不,也可以要’康桥之家事件后谈智障人士性公义》,文中指出,在主流话语对施害者的责骂和对受害者的同情中,隐含着残障人士属于弱势、无自主性的性负面想象,这种把残障人士弱者化的“保护”观点,常常导致残障人士的性权被忽视。
作者提到像康桥之家这类具有公共性的院舍,应该思考如何去看待在其中生活的残障人士的性?在这些院舍里生活的残障人士,可以如何谈恋爱,如果有同性恋者或跨性别者,又要如何对待,这些现实而复杂的问题往往被忽视。
《有爱无陷》一本讲述身心障碍者情欲故事的书
2004年,香港复康联盟发表的《照顾者对智障人士性需要意见研究报告》中表示,大部份的受访照顾者均能接受智障人士在公众地方进行与性有关的活动,例如拖手,拍拖等一些较初步的性活动。但当谈及进一步的行动,如接吻、拥抱等,均表示未能接受。
事实上,从一些个案中反映出,对残障人士性需求的忽视,也为试图性侵的人带来“方便”,缺乏正确的性教育的残障人士,更容易被诱骗,芷若园署理主任廖珮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智障人士和一般女性一样,对性和爱都有憧憬和渴望,但由于她们比较单纯及不懂得拒绝异性,结果就被施虐一方有机可乘。
甚至在张健华涉嫌非礼案的庭审中,辩护律师也抛出异性交往的问题来提问受害者,而当智障的受害者面对这些问题显得害羞又被逗笑后,法官则归纳为受害者容易被人引导、前后口供不一,但是一个提到交男朋友会害羞会打趣的残障女性,难道就不能是一个非礼案的受害者吗?这背后也隐含着对残障人士“无性化”、“弱势化”的刻板印象。
台湾为重度残障人士提供性服务的NGO手天使
这位自闭症家长总结道:“反性暴力,只是个开始。下一步,我们可深入再思考尊重智障人士性权利的实践可能......期待未来,我们都略尽棉力,让智障人士有更多‘可以说不,也可以要’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