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不能违法,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为依法制止和惩处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2019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范。今年以来,寿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将依法治理非访作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的重要抓手,严厉打击信访中的违法行为,在社会面上形成了强大震慑。
2018年11月份以来,杨某某(女,48岁)位于寿光市洛城街道某村的蔬菜大棚被依法拆迁,并由此获得拆迁款284341.35元,杨某某在领取拆迁款后,因夫妇二人欠有外债,法院依法予以了强制执行,转走拆迁款21万余元。2019年2月3日,杨某某以拆迁款领取完毕后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21万余元为由,向洛城街道党委再次讨要拆迁补偿款,在党委政府工作人员给予明确答复的情况下,后又以此事为由多次缠访、闹访、越级上访。9月9日,杨某某再次到北京越级上访,上访期间长时间滞留不回。
目前,杨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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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童童
来源:寿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