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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刷单,法律说No!

2017-07-06 杭州滨江检察

为吸引顾客,浙江某供应链管理公司在其APP上推出了周六首单运费免费的推广活动,即用户首单寄件运费由公司补贴并实际支付给站点。然而,该公司没有想到,这条信息却让某些人看到了“生财之道”。



案 卷


魏某

刷单就能拿补贴,试过了。

何某

刷单被抓有先例的,这么喜欢当室友, 先找刷手先,你的淘宝账号哪来的?

魏某

账号我来提供。

何某

你帮我刷两家店,账号我提供。

申某

 收货地址我就随便写了。


魏某最先在网上看到这条推广信息,并发现活动规则存在漏洞,自作聪明地以为自己找到了赚钱的好方法,于是联系上何某,将自己准备刷单赚钱的想法告诉了他,两人一拍即合。之后,他们开始忙于利用虚假注册驿站,购买淘宝账号并请申某来帮忙刷单赚钱。为骗取更多的公司补贴,三人利用在淘宝购买的几千个账号,到自己虚假注册的驿站买东西,然后选择偏远的地址邮寄,先后一共骗取补贴十余万元。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当三人为自己的小聪明陶醉时,却不知其犯罪行为已被发现并为司法机关掌握。随后,三人被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最终,滨江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魏某、何某、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共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



检察官说:


从表面上看,本案刷单者利用平台的规则漏洞进行刷单,只是贪图小便宜而已。实则,魏某等人的行为与“贪小便宜”有着本质区别。首先,刷单交易都是虚构的,并未真实发生;其次,涉案金额已明显超过了“小便宜”的程度,金额已达到了入刑的标准。面对“刷单”这类新型互联网犯罪,司法机关会及时依照法律规定推进法律适用,让触碰者无机可乘,同时也提醒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参与者们加强防范,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主动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共同守护并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



杭州滨江检察

微信号:hzbjjc


原创出品丨编辑:史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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