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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开车出了交通事故,谁担责?

2017-11-10 梅州普法

学车的时候,常听教练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开车小心点,出了事情你们不要紧我是要坐牢的!”一般来说,驾校学员只当一句玩笑话。日前在杭州临安区某驾校教练江某身上,这句话成为了现实。

相关案例:

一名驾校女学员在教练带领下上路学习驾驶时发生交通意外,导致一名路人死亡,日前该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该名女学员的教练江某。

9月16日下午2点左右,骆某驾驶教练车行驶至临安区天目山镇某村时,发现前方不远处左侧有一老人正在横过马路,而道路右侧的路边聚集了很多人在办丧事。

据骆某事后回忆,老人过马路时朝教练车看了一眼,她以为老人会让车辆先行,所以没有减速,并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道路右侧的人群上,教练江某当时也没有踩刹车。

当车辆离老人只有十几米时,骆某才发现老人已走到道路中间,她顿时慌了神,手足无措忘了踩刹车,也没有按喇叭。

这时教练江某才踩下刹车,并拉了一把方向盘,但是为时已晚,老人被撞出六七米远,头部流血倒地不起。3人立即下车查看,江某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陈某也立即打120急救电话。

然而,虽经医务人员全力抢救,被撞老人仍因伤势过重死亡。

教练要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之规定: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对此,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江某作出了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学员骆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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