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上牌就晚了!南昌电动车主下月起1天可能罚2380元!(送“被抓攻略”)
据说新出的《南昌电动车管理条例》下个月就施行
无牌罚款30元
闯红灯罚款30元
走机动车道罚款50元
……
一条一条罚下来,
一辆电动车一天可能罚掉2380元!
交警蜀黍,
我们为什么骑电动车?
就是因为没钱买汽车啊!
为了各位的钱包,
小编特地整理了这份免罚攻略
收好不谢↓↓
目前是由市、县(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通行的监督管理工作。也就意味着,市民可在各辖区的交警大队进行办理。
此外,9月1日起南昌市区拟设53个点,三县一区设28个点,全市共约81个电动自行车登记点。
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其《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
如果销售发票或者合格证遗失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凭本人书面说明和单位、居(村)委会或者社区证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
消费者新购电动自行车后,可以持购车证明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临时通行。
1、身份证或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的证明;2、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历的证明;3、车辆出厂的合格证。
自《条例》施行之日起9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登记。
已经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在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该车辆登记证和号牌,到原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在《条例》实施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自《条例》施行之日起9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登记上牌。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不得带人;成年人可在固定椅内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
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可以,鼓励电动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人身伤害险和财产损失险。可到提供了相关险种的保险公司购买。
免罚攻略之被抓篇
对暂扣的电动自行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违法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发还车辆,造成电动自行车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拒不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置的电动自行车未纳入省产品目录本市不予登记的,可以依法要求销售者退货或者换货。
PS:现在交警蜀黍已经加大了查处力度,对于不按车道行驶、安装遮阳伞的车主,只要抓到都予以罚款处罚!
不想被罚款,还是得遵纪守法哦~
9月1日起全市约有81个电动自行车登记点
为方便市民办理上牌登记,交管部门与街办协商,争取在每个街办都设立一个办证点。据交管部门负责人透露,南昌市区拟设53个点,三县一区设28个点,全市约81个电动自行车登记点,目前正在积极协商当中。
那么,电动车登记需要什么条件,相关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以及申请表范本等需要提交的材料也将及时对外公布,大家要继续关注喔
对于大家关心的,随着《条例》的实施,电动车闯红灯要罚款30元,那么也会像机动车一样实施电子抓拍吗?南昌市公安交管局表示,目前非机动车还没有列入电子抓拍处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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