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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大为:药物馈赠中的医疗观念、社会认知与文化信仰(下)

潘大为 中山大学哲学系 2020-09-13


药物馈赠中的医疗观念、社会认知与文化信仰(下)

第一,从文化人类学角度看,“赠药”、“赠食”都是礼物交换。受礼者对礼物的处理(包 括是否食用),有可能内在地包含某些技术层面的考虑。就这一点而言,医学化的理解确有 其道理。 为“赠药”“赠食”活动所包含的这些技术因素,与中国本土知识传统对物“性”的看 法有密切的关联。具体地说,药物之“性”指“偏性”,不等于现代医学的药理作用。“偏性” 理论是中国医学解释药物作用机制的一个基本框架。它的依据是平衡观念。明代医家与《内 经》学者张介宾: 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 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 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欲救其偏,则气味之偏者能之,正者不及也。[12](P641) “偏性”即“毒性”,“毒性”即“药性”,也即药物的治疗效力所在,“药以治病,因毒 为能”。这里的“毒(性)”要加引号,不指现代科学所指的毒性。这也是中国民间俗谚“是 药三分毒”的本意。药物之所以能治病、而不是夺人性命,原因在于服药是有选择地以药物 的“偏”,针对地纠正人体的“偏”,以“偏”救“偏”。《黄帝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寒 者热之,热者寒之”。药物,尤其是“偏性”强烈的药物,在使用不当或用于不正当目的时 易于造成伤害,甚至成为毒药。这是药物在传统上被认为不宜随意品尝、或服用的技术原因。 南宋陈起的《武兄惠药》诗,开头二句用“康子馈药”典故,便明确地反映出这种观念: 昔人馈药不敢尝,未达寒温良毒旨。[13](P36758) 其中“寒温良毒”属于“偏性”的具体内容。“寒温”是“四气”即“寒热温凉”的简 称,后者是中国医学描述“药性”的基本概念之一;“良毒”即“偏性”弱或“偏性”强。 对照地,在这一传统中,食物被认为没有“偏性”或“偏性”很弱,或者说,食物的“性” 是“正”。以食物之“正”补养人身之“正”,是中国社会和华人社群“食补”传统的认知基 础。所以,食物(包括馈赠的食物)可以放心品尝食用,不必先了解其“性”。这是品尝食 物的行为之所以会成为“赠食”礼制的一部分的一个重要技术性前提。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一本土传统中,药与食的界限并不清晰。那些不直接用于疾病治疗, 而是以调节、补益为目的药物,使用条件宽松得多,大致相当于今天所说的保健食品 (functional food)。 明末清初学者王夫之便认为,“康子馈药”的“药”,在实际上即属此列。 王夫之《四书笺解》: “药”乃却疾养老之药。非以疾故馈。14(P217) 这种解读实际上是利用了药、食界限的模糊性,把“馈药”划入“赠食”范畴,从而把 “康子馈药”问题归入“礼”的范围。不过,从《论语》“康子馈药”的本文来看,我们似 乎并未看到支持这种解读的证据。 第二,我们认为,受礼者是否服用赠药,取决于受礼者对双方关系的判断,与受礼者对 “药性”的了解无关。了解“药性”,既非受礼者尝服赠药的必要条件,也非充分条件。在 礼物交换中,礼物被用作调节该社会中社会关系的符码;这种功能无法完全以技术因素解释。 事实上,若仅从技术层面考虑,恐怕完全无法解释,为什么拒服赠药竟会成为一个需要讨论 的问题——若要避免服用赠药的不可欲结果,技术上的最优选择,显然是受礼者在任何情况 下都不服用它,不论受礼者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了解其“药性”。把孔子拒服赠药之举 归因于顾虑医疗风险,实质是把社会互动约化为基于技术理性的科学判断,而完全忽略了阎 云翔所说的人情因素[15](P125)。 有鉴于此,我们提出一种可能的解释,即:当且仅当受礼者与赠礼者建立了异乎寻常的、 极度亲密的社会联结的情况下,尝服赠药才是合理的。这是中国传统社会文化情境下“尝赠 药”的合理性标准。以历史上另一个著名的“赠药”故事——三国时期的“羊祜馈药”为例。《晋书·羊祜传》: 7

 祜与陆抗相对,使命交通。抗称祜之德量,虽乐毅、诸葛孔明不能过也。抗尝病, 祜馈之药,抗服之无疑心。人多谏抗,抗曰:‘羊祜岂鸩人者!’时谈以为华元、子 反复见于今日。 在这一故事中,陆抗与众人,对敌方将领羊祜赠药“药性”的了解程度——或者说,不 了解的程度——相同;在“尝赠药”问题上的意见却截然相反。赞同与反对,实际出自对赠 礼者与受礼者的关系的不同判断:众人根据双方分处敌对阵营这一事实,推定这是一个可疑 的负面的礼物;陆抗则依据自己对赠礼者个人品行的了解(“羊祜岂鸩人者”),推定它是一 个善意的馈赠,即阎云翔所说的“表达性礼物”[15](P44)。 不过,接受这个“表达性礼物”是一回事,吃下它,则是另一回事。明代邵宝便指出, 服食他人馈赠的药物,是极不合理的做法: 抗之饮祜药也,其识度明且弘矣。虽然,此岂人之情与理也哉?康子馈药,子拜而 受之,曰:丘未逹,不敢尝葢。凡药之馈也,皆当如此。而况敌国之将乎?[16](P13) 那么,为什么一定要以吃下它的方式,表达对这一善意的接受?如上所述,在礼物交换 中,受礼者有接受的义务。接受的义务,不仅包括接受礼物这一行为,还包括受礼者被期望 作出某种特定的正向回馈。这种回馈被认为是在赠礼者与受礼者之间构建互惠链条、创造出 一种精神联系所不可缺少的。拒绝作出期待的回馈,将被感知为对地方性文化情境下的互动 规则的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或许可以说,中国人的“赠食”之“礼”,其核心观念与 莫斯所说的“整体呈现”(total presentation)颇为接近[17](P225-238) [18](P87)。这种期待的回馈, 在“赠食”活动中是品尝食物。在中国的社会交换中,食物扮演了重要角色[15](P45,61)。我们 想进一步指出的是,食物交换是一种身体导向的社会互动,人们以交换并分享食物的方式, 表达对对方躯体官能需求的关切和认同,创造相互关系,培养社会网络。在“赠食”活动中, 受礼者在馈赠当场象征性地品尝食物,是对赠礼者意向的积极回馈,也是对这种以外在身体 方式表达内在情感的行为模式的认可。 那么,在“赠药”活动中,受礼者接受药物后,将被期待作出什么样的反应?比照“赠 食”,合乎逻辑的推测似乎是尝服药物。然而,服药本身蕴含的医疗风险,导致受礼者必须 在两个因素——维系社会关系的和谐、和维护自身利益——之间作出额外权衡。陆抗毫无顾 虑地服下羊祜的赠药,从主位(emic)的观点看,这一行为有力地传达了对后者的信任和对 双方关系的重视,这种重视甚至压倒了对个体的自身利益、乃至生命的考虑。我们甚至可以 说,在对社会关系的和谐的崇尚中,刻意地忽略了人们在通常情况下绝不会视而不见的、切 身的医疗风险。 不过,从客位(etic)的观点看,这种行为,或许也可以说是个体的自我分化(differentiation of self)水平较低、情感支配理性的表现。在特定的共同的地方性文化情境内,这种行为被 历史地感知为对某种理想的亲密关系的有力证明,这种现象提示,在这一地方性传统中,对 人际关系层面的一体性(togetherness)的认可,要远远高于对个别化(individuality)的认 可。我们或许可以说,这是一种受文化形塑的社会心理特征,是“和为贵”的文化取向在社 会心理层面的反映,也是人格的文化建构的一个例子。 

 

四、药物馈赠行为是合理的吗? 

那么,一个中国(汉族)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向别人馈赠药物?何种药物馈赠被认为是合 理的?事实上,在我们的考察范围内,没有任何《论语》“康子馈药”问题的解释者涉及这 类问题。在实际上,《论语》“康子馈药”本文的重点,也是孔子接受馈赠之后对赠物的处理 方式,而不在于馈赠本身。“康子馈药”故事的记录者和解释者们的关注重点与盲区高度一 致,这或许不是偶然。它提示我们,这些解释者们的生活时代,与孔子及其言行记录者的生 活时代或许相去千年,但处于一个共同的地方性传统之内。在这一传统中,“赠药”作为一种社会习俗长期存在,但隐藏于“赠药”活动本身之中的、那些不言而喻的文化规则与运作 逻辑,却从未成为他们思考的中心。而本文对“赠药”活动的探讨,或许其实正是这个漫长 传统在现代中国开始出现断裂的表现结果。 在本节,我们提出一种可能解释,以回答三个递进问题中的最后一问。我们认为,“赠 药”活动的双重属性,导致其合理性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两类条件: 条件一:赠礼者认为自己能准确判断对方病情并提供适当的治疗药物。这是一个技术条 件; 条件二:赠礼者与受礼者均承认双方存在一种极度亲密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以躯体 化(somatization)认知模式基础上的一体化为其突出特征。这是一个社会认知条件。 在现代情境下,条件一通常是难以实现的,这导致药物馈赠行为在现代社会中被普遍感 知为不合理。从医学社会学角度看,医学的专业化与医生职业在大众面前的高度权威,是工 业社会的一个必然结果。医学的专业化,导致临床诊断和治疗(包括药物治疗)对于没有受 过医学训练的普通人愈益困难。而从另一个方向看,医生职业在大众面前的高度权威,同时 也意味着普通人在健康和疾病问题上系统性地处于弱势地位:普通人基于私人经验、地方性 知识和信念,往往也会持有某种医学见解,但这种业余见解(lay perceptions)往往被医学 界人士认定为是无知、未经证成的(unjustified)和缺少内在价值的。在现代语境下,更可 能的情况是,一个普通人根本不认为自己有判断他人病情、并提供某种形式的治疗的资格, 而更愿让职业医生去做这些事。 但在许多前工业社会里,例如前现代时期的中国,情况则不同,条件一是容易满足的。 在这些社会中,医生身份本身并不具备现代情境下的垄断性权威⑦。普通人的业余见解与医 生的意见,因此往往具备旗鼓相当的竞争力。一个普通人自信有某种治疗能力,并因此向他 人提供某种医疗服务,不是罕见现象。所以,在前现代情境下,药物馈赠是否合理,首要地 取决于条件二,即双方有无建立一种理想的关系。 “羊祜馈药”故事的一个通俗版本提供了这种理想关系的生动刻画。明代罗贯中《三国 演义·第一百二十回》: 一日,抗遣人候祜。祜问曰: ‘陆将军安否?’来人曰: ‘主帅卧病,数日未出。’祜 曰: ‘料彼之病,与我相同。吾已合成熟药在此,可送与服之。’来人持药回见抗。 众将曰: ‘羊祜乃是吾敌也,此药必非良药。’抗曰: ‘岂有鸩人羊叔子哉!汝众人勿 疑。’遂服之。次日病愈,众将皆拜贺。[19](P983) 值得注意的是叙事者怎样交代羊祜的馈赠动机。在完全不了解对方具体病情的情况下, 将自己正在服用的药物赠予对方,其理由是,我认为对方的病情与我的一样,“料彼之病, 与我相同”。 叙事者设置这个情节,隐含的考虑似乎是:如果不是出自“彼”“ 我”之病相同这一判 断,那么将“我”服用的药赠“彼”,会被视为冒失之举。也就是说,一个人在不了解对方 病情的情况下赠药予人,将有很大可能会被认为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就这一点而言,古代 普通中国人或许并不比现代人更缺少技术关切。 亮点是“料彼之病,与我相同”。这可以说是人际关系层面的一体性高需求的一种躯体 化表达:个体通过身体这一媒介表达、并体验他对双方社会关系的特定期待。具体地说,理想的亲密关系,被认为是个体之间没有界限,不仅反映为心理体验,也同时被体验为一种身 体体验——双方在物理意义上以神秘方式息息相通,合为一体,以至于双方的生理、病理改 变也呈现出某种趋同性或共时性。 莫斯认为,礼物所具有的某种与赠礼者不可分割的精神性力量,即“礼物之灵”,使得 礼物回报成为必然。这种解释曾遭到人类学者的批评[15](P4-11)。但上述情节设置提示,礼物所 承载的社会文化意义,有可能以一种极易被标签化为神秘主义的方式,与礼物内容的技术属 性密切结合。但这种结合,实际不过是特定社会文化情境下的某种流行观念的反映。重点不 在于贴标签,而在于去了解这种观念。具体到“赠药”问题,用于治疗躯体疾病的药物,在 作为礼物时,便成为技术性与社会文化性的共同存在,承载着赠礼者对自我与他人的关系的 特定理解、以及对亲密性的特定想象——这些理想和想象深深嵌入中国传统社会文化情境。 药物馈赠行为因此不是单纯的医疗活动,而是成为包含医学处置的文化事件。“赠药”是一 种整体性的赠予。 这就导致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结果:当上述条件二得到满足时,条件一则被认为也自然得 到满足。在赠礼者的意识中,他与受礼者的一体化关系,保证了他能够洞悉对方的病情和治 疗需要。也就是说,“赠药”活动的合理性标准,在实际上只有一个,即社会认知条件。在 象“二十四孝”故事“啮指痛心”之类的中国叙事文本里,我们可以发现这种一体化关系图 式的躯体化表现的大量证据[20](P108-117)。这是一种用行为表达的、关于中国人的自我和社会 世界的隐喻。如上,《三国演义》版“羊祜馈药”故事以一个医学奇迹结尾,受礼者服药后 从重病中戏剧性地迅速康复,“次日病愈”。这既是对一体性关系的美化,也是这种躯体化叙 事的必然逻辑结果。 如果说《三国演义》版“羊祜馈药”故事是“赠药”理想形态的文学表现的话,上文提 到过的陈起《武兄惠药》诗,就是这种理想的一次实现,全诗如下: 昔人馈药不敢尝,未达寒温良毒旨。朝来剥啄客问病,宝剂盈奁意何侈。便当三咽 答殷勤,儿欲先尝还且止。平生结交结以心,岂有鸩人羊叔子。多君相济义薄云, 友道线绝今振起。绿阴庭院趁清和,拌擞精神迎药喜。 该诗除了使用“康子馈药”典故外,也使用了“羊祜馈药”典故。“平生结交结以心” “多君相济义薄云”是理想的一体化关系、“友道”。这种理想关系超越了一切技术考虑。我 们完全可以设想,作者陈起在“拌擞精神迎药喜”后,将欣然服下赠药。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一体化关系,首先是赠礼者一厢情愿的想象。只有它在受礼者那里 获得了预想的回馈、即接受并服用赠药之后,才成为现实。接受并服用某人赠予的药物,等 于创造一种共同体情感,确认一种一体化关系,而这种关系不包含任何计算——包括技术的 考虑。当条件二不满足时,条件一便会回到受礼者头脑中。如果受礼者对双方关系的判断并 不如赠礼者期待的那样,那么该次药物馈赠,在受礼者看来,就是技术上和社交礼节上的双 重冒失。一个在时间上更加晚近的有趣例子,是德龄《清宫二年记》记录某“外国太太”送 慈禧药片的故事。这是一次失败的“赠药”活动: 一日,太后忽然问我道: “外国人发热,医生大概给他吃些什么药?听说是吃药丸和 药片的,这究竟是一件危险的事,因为你不知道这些药丸药片是用什么东西做成的。 中国药都是从草根树片(按:片或为皮之误)做成的,而且我能从书上明明白白地 查出什么病吃什么药,也可知道他们所开的方子对不对……一年前有个外国太太进 宫来,看见我咳嗽,就给我一些黑色药片,叫我吞下。我当面不好拒绝,只说等一 会再吃,然而我终于不敢贸然吃下,结果是丢掉了。”[21](P331-2) 这段记录所呈现的情节,几乎是“康子馈药”的翻版。慈禧对赠药的处理,与两千年前 的孔子惊人地一致——礼貌地接受,但绝不服用。而她给出的理由,也与《论语》解释者们 对孔子不服赠药原因的医学化解读思路如出一辙。我们不妨尝试运用上面提到的合理性解10 释,来分析一下这段记录: 第一,药物馈赠行为不仅存在于前现代中国,20 世纪初的西方人、“外国太太”也会这 样做。“看见我咳嗽,就给我一些黑色药片,叫我吞下”,是典型的普通人发起并实施的医疗 活动,满足条件一。 第二,受礼者慈禧在事后对他人(德龄)暗示,她不服用赠药,是出于纯粹的技术考虑, 即不了解药物成分,“不知道这些药丸药片是用什么东西做成的”。这可能与受礼者慈禧讲述 该事时的特定语境、即对西方医药的整体不信任态度有关。但这个医学化的理由恐怕只说出 了一部分事实。文献证据表明,清宫御医为慈禧开的中药处方,往往受到慈禧任意修改⑧。 在实际上,药物——无论中药、西药,药物提供者不论是普通人、还是医生,对慈禧来说, 都不可信;只有经她本人审定过的处方及药物,她才会服用。慈禧不服用“外国太太”的赠 药,真正的原因,是对赠礼者的不信任。也就是说,条件二无法被满足。 但在重视人际关系的文化价值取向下,这显然不是一个受礼者会对赠礼者、或他人轻易 坦白的原因。在个别化向度不发达的情况下,对一体性关系的高需求,易于导致为保证社会 世界的顺利运作而牺牲个体自主性表达,使人际交往变为流于形式的自动反应。社会关系的 和谐,高于个体内在精神的表达,导致了一种后果,即:“知和而和”⑨式的虚文缛节,在该 社会中的流行将不可避免。因此,我们推测,“当面不好拒绝”导致的事后丢弃、或者说隐 蔽的浪费现象,或许在“赠药”活动中并非罕有。“外国太太”馈赠的“黑色药片”被慈禧 丢弃,是药物馈赠行为被受礼者感知为不合理的自然结果。我们也敢于大胆揣测,季康子送 给孔子的药,或许也是同样的结局。 

 

五、结语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赠药”活动,具有技术和社会双重属性,它既是一种医疗活动, 也是一种以礼物交换为形式的社会互动。因此,赠礼者和受礼者双方的行为,尤其是对负载 医疗意义的礼物的处理,既遵从特定社会文化情境下礼物交换的一般性规则,也包含技术层 面的某些考虑。通过对中国历史上经典“赠药”文献的分析,我们对“赠药”活动的文化规 则与运作逻辑总结如下: 第一,“赠药”是一种带医疗色彩的礼物交换。赠礼者通过药物馈赠,表达对对方的关 切和对双方社会关系的期待,或建立关系的意愿。这种关系以双方的一体化为理想,以躯体 性表达为突出特征。 第二,受礼者有接受赠药的义务。不接受则被认为是对强调社会关系的和谐——其概念 化表现即“和为贵”——的文化规则的破坏。前现代时期的儒家学者试图在“礼”的框架内 处理“康子馈药”问题,这既反映儒家权威主义的解释学传统,也是这种影响在智识阶层观 念中的反映。这提示我们,“赠药”虽然不属于儒家礼制范畴,但作为一种社会习俗,其运 作逻辑受儒家价值取向与礼制规范的强烈影响。 第三,受礼者没有服用赠药的义务。这有力地显示出技术因素(服用赠药潜在的医疗风 险)对受礼者的行为选择的影响。对技术因素的不同利用方式,区分了“赠药”活动的两种 形态:(1)理想状态下,受礼者接受并服用赠药,表达受礼者对双方一体化关系的认可,同时意味着对自身利益和个体自主性的让渡,这种让渡以对技术因素的反向运用为表现形式。 也就是说,受礼者通过将个体利益、乃至生命置于维护相互关系的需求之下,实现社会关系 的和谐。(2)但更普遍的情况,可能是受礼者接受、但并不服用赠药。受礼者可能以技术考 虑作为不服药的借口,以回避破坏相互关系的压力。我们认为,基于同样的压力,这种借口 不会在馈赠-接受时对赠礼者表达出来。这种情况下,药物馈赠完全失去其医疗价值或者说 实际意义,而成为一种高度仪式化的活动。 第四,历史上儒家系统的学者们似乎普遍注意到了“赠药”活动中技术因素、即医疗风 险的存在,但关注范围仅限于以《论语》“康子馈药”为代表的第二种“赠药”形态。这导 致对受礼者拒服赠药原因的普遍的医学化理解。而我们认为,理解中国人的“赠药”活动, 重点不在于、或不仅仅在于它是否合乎“礼”,而是在于不在于中国传统社会文化情境下礼 物交换的一般性规则、与蕴含于这种活动中的技术因素这二者之间的恒常张力。这种张力才 是理解“赠药”的文化规则与运作逻辑的关键。对于一切包含技术面向的社会互动,或许同 样如此。 

★本文系作者原稿。正式版本发表于广西民大学报(哲学与社会科学版)2017(39)1。引用请以正式版本为准。


编辑: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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