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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来人往的一群行尸走肉

2017-06-08 大千世界




竟能如此冷漠!?女子过马路被二次碾压致死路人无一上前施救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 记者:熊浩然


最新进展:


驻马店警方通报:被碾压女子已死亡两涉事司机到案


河南驻马店公安局7日深夜发布通报称,2017年4月21日19时54分许,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接市局110指令称:解放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致一人(马某)死亡。事故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连夜调查取证,次日清晨司机张某、刘某均已到案。依法接受处理。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报道:


6月7日,微博认证为资深车评人的用户“袁启聪”发布了一条视频,视频中疑似一名身穿浅色上衣的年轻女子在夜间走斑马线过马路,低头时左侧一辆疑似出租车的小车将其撞倒并径直离开现场。


年轻女子被撞后躺在地上没有起身,但从视频可以看到,她抬起头试图起来。


大约1分钟后,同一方向的另一辆SUV驶过并直接从她身上碾过,之后该SUV的司机停车前来查看。


让人寒心的是,从被撞到二次碾压的1分钟内,10余辆途经车辆和约20名经过的行人,无一人上前施救。


根据视频,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发现,白衣女子第一次被撞到后,有20辆左右的车选择绕行,有20个左右行人缓步走过。直到女子被第二次碾压后,这才有一位黑衣男子站在了斑马线上,也有了掏出手机的动作。视频至此也结束了。


通过街景地图比对,记者发现,事发地段应为河南省驻马店市解放大道和学院路的交叉路口处。根据街景地图,解放大道为双向四车道的交通干道,但事发路口并未设置红绿灯。有网友爆料称,此地没有红绿灯的历史在20年以上。


据部分媒体报道,该事件发生在今年4月,涉及的肇事车司机已经全部到案。6月7日当晚,记者拨打了驻马店市交警支队的值班室电话求证相关信息,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此事,建议记者询问事故处理部门,随后记者多次致电事故值班室电话,但均无法接通。


记者随后又私信了发布该视频的“袁启聪”了解视频来源和相关情况,但截至发稿,他未有回复。而他的这条视频微博转发和评论都已超过3万。


据一位资深交警介绍,从视频分析,驾驶汽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且在汽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前车承担主要责任。后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安全驾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后车担次要责任。



现场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t05115yogmq&width=500&height=375&auto=0



网友评论:


孔哥:人来人往的一群行尸走肉。


夜郎国王:天,这个社会是怎么了?我在现场会怎么做?我想至少会第一时间拦停所有车辆,站在倒地女子身前,拨打两个电话,120和110。告诉120需要急救,通知110有交通事故逃逸,追查出租车监控……。这是最基本的人性吧!


然er我不是however:想知道后续,这个女生怎么样了。第一个撞她的的士司机抓到了吗?最后有人送她去医院吗?哎,好心酸,活生生的人啊就这样跟个垃圾一样无人理会。


小sui:太可怕了,大家都这么冷漠了吗?


caihker:真实的众生相,心寒



如果保护不了行人,斑马线就是陷阱

文:赵嘉文,来源:哲学与政治


昨晚看了一个视频,胸闷气短,正如视频标题所言,“无力吐槽”!


视频一开始,是一个青年女子站在斑马线上准备过马路,斑马线两边没有红绿灯。没有车辆避让,女子不敢过,站在斑马线上。突然被来自左侧的一辆车直接撞倒,撞人的车扬长而去。


(网路配图)


看画面,倒在斑马线前的女子,身体还在动,挣扎着想起来。两旁的行人和路过的车辆,没有一个停下来施以援手。突然又有一辆车呼啸而来,直接从女子身上碾过。画面惨不忍睹。


张鸣教授在微信公众号上说,这个视频,再一次刺激了国人麻木的神经。他说,“2011年佛山的小悦悦事件,人们就这样激动过,6年过去,人们还是得为同样的事激动,为同样的冷血和冷漠愤怒。想一想,真让人不寒而栗。也许,网上再喊一阵,过几年,同样的事情还会再来。”


关于肇事车辆的嚣张、路人的冷漠,大家讨论的已经很多。我想谈谈斑马线。

2009年杭州的“70码”事件便是一起汽车斑马线前撞死人的 引发的公共舆论事件。此事件后,杭州在公交和出租车管理上,强制性推行斑马线前“车让人”,同时呼吁私家车也能够“车让人”。客观地说,杭州公共交通工具的“车让人”,做得算是不错,但是,私家车主能够做到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并不多见。


今天早上,在送小孩上学的归途中,我有意测试了一下。经过三个没有红緑灯的斑马线路口,没有一辆车主动让我。


和往常一样,过斑马线就是一场生命的冒险和赌博:我用自己的生命,一赌自己的判断力,二赌迎面而来的车辆里的司机不敢冲过来撞死我。


当然,更多的时候,我能依靠的是自己的判断力,是“见缝插针”,看见没有车辆了才走过去;偶尔的“胆小鬼游戏”,我都做了“胆小鬼”,因为我明白,在这场人车较量中,我无论如何都是失败的一方。


于是,我只能和视频中的女孩子一样,站在斑马线中间,两旁是呼啸而过的车流,我的武器只有怒目而视。


在城市里过了这么多年马路,我还能在这里打字,只能说我比视频中女孩子运气好,还有那么一点点好的判断力。


我一直在想,如果走在斑马线上都免不了无妄之灾,要这斑马线何用?


现在大家对红绿灯的规矩都懂,大多数司机不会闯红灯,闯红灯也有明确的处罚。可是,斑马线呢?就拿杭州来说,斑马线前车让人,对私家车来说,也只是呼吁而已。斑马线前让不让行人,变成了一个纯粹的素质问题、所谓“礼让”问题。


可是,斑马线之所以画出来,是告诉行人:此处可过马路;斑马线之所以画出来,是告诉行人:此处过马路,是交通规则;斑马线之所以画出来,是告诉行人:既然是交通规则,后盾便是国家执法机关。


因此,当行人走在斑马线上,他的底气来自于规则,来自于规则背后的国家强制力量。


行人之所以过斑马线,因为他或她相信这一交通规则,信任斑马线所体现的规则的力量。行人过斑马线,是将其身家性命托付于这一个规则。


如果,斑马线的规则根本没有车辆遵守,那它对过马路的行人来说,就变成了陷阱。规则告诉我,我可以从这过,可我一抬腿,变被车撞翻在地,这不是陷阱又是什么?


如果做不到车让人,斑马线便是陷阱。如果没有这个“陷阱”,行人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去和车流博弈,现在,行人看到了“斑马线”,自然以为是安全的,结果走上来,然后被碾压。这不是陷阱,又是什么?


由斑马线这一交通规则,我想到了很多。法律,何尝不是一个社会的斑马线呢?如果法律不被遵守,不被严格执行,那法律不也是“陷阱”吗?对强者来说,他们不需要法律,他们在法律之外,“无法无天”最爽。


而对弱者来说,恰恰需要法律,用哲学话语来说,法律或正义,是“弱者的妥协”。法律告诉老实人、弱者,做什么是安全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于是,我们老老实实守法,可是最后发现,这些写在纸上“漂亮的话”,只是“假象“和“陷阱”而已!于是我们被欺骗,被围猎。


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线规则,也是一个社会的斑马线。斑马线上如果做不到“车让人”,斑马线就是”杀人线“,就是”陷阱“;法律如果做不到严格的执行,法律也便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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