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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廊坊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报销待遇提高

2017-12-24 廊坊日报廊坊传媒网

导读


日前,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廊坊市委、市政府落实对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其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的“健康扶贫”,廊坊市人社、民政、扶贫、卫计、财政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廊坊市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廊人社发【2017】249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础上报销待遇大幅提高,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文件内容和你息息相关,小编为你深入解读!

01

医疗报销待遇大幅提高

按照细则规定,取消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线,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重症精神病报销比例提高至90%;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各种慢性心功能衰竭、脑血管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障碍、活动性结核、帕金森氏病等疾病报销比例提高至75%



住院起付线降低50%,统筹区内报销比例提高至90%;大病医疗保险取消报销起付线,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50万元。


02

完善医疗救助政策

积极完善救助制度,对合规医药费个人负担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予以门诊救助,按70%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金额2万元;对贫困人口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予以救助,救助比例为80%,年度最高救助金额7万元;对超过住院救助最高支付限额的自付医疗费,予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金额20万元



以一名贫困人口在廊坊市人民医院住院为例,共花费医疗费10万元,假设均为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89550元,大病医疗保险报销5747.5元,医疗救助3762元,个人负担940.5元,实际报销比例已达99%


03

2018年1月1日正式运行“一站式”结算系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民政、扶贫办密切配合开发“一站式”结算系统,新系统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运行,并逐步将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等纳入一站式结算实施范围。

农村建档立卡人员转外就医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可通过省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提高待遇部分的报销金额,回参保地按上述规定审核报销结算。 



 编辑     王丹 孟小义

来源:综合廊坊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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