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西湖蓝”常在!检察长对话住建局长多方共商环境公益保护
拆迁改造、道路施工、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随着燃煤量减少、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加大,施工扬尘逐渐成为城市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
早在2003年,杭州市就出台了《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应采取遮盖场地堆料、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2016年元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对大气污染防治作出了更加严格细致的规定。
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有没有严格贯彻执行?环境生态公共利益有没有依法维护?2018年7月,杭州市检察机关开展全市扬尘污染行政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与职能部门加强联动,促进发现扬尘问题的项目工地落实整改。
快一年过去了,这些施工工地是否持续落实防尘措施?检察机关对专项行动“回头看”过程中是否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职能部门有没有新的经验和做法?
5月16日上午,围绕着公益保护和扬尘治理的主题,在杭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一场别开生面的对话在上城区智和·同心荟展开,上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勇、上城区住建局局长鲁军面对面沟通,杭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主任梁军参加并作点评。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处长陈健松、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环保工委副主任杨晓刚、杭州市城乡建委工程处黄律、上城区人大代表樊惠杰、上城区政协委员李友银应邀出席。参加论坛的还有上城区检察院、上城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
孙勇检察长首先向出席论坛的各位领导、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区委、区人大、区行政机关、区政协的积极支持、关心,初步形成了多方合作、合力保护公益的良好局面。“公益诉讼“两长论坛是对杭州市检察机关“两长论坛”传统的承接和发扬,也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与公益保护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单位定期会商、充分交流,推动公益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减少和防止公益损害行为事件的发生。
论坛发言结束后,与会嘉宾就扬尘防治、公益诉讼履职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座谈交流。
上城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履行公益诉讼工作职责,在加强办理公益诉讼典型案件的同时,结合办案同步开展公益损害预防,通过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整治一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维护民利、服务民生贡献检察力量。
Tips:
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的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法律,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