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为了“西湖蓝”常在!检察长对话住建局长多方共商环境公益保护

上城检察 2021-04-28

拆迁改造、道路施工、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随着燃煤量减少、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加大,施工扬尘逐渐成为城市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

早在2003年,杭州市就出台了《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应采取遮盖场地堆料、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2016年元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对大气污染防治作出了更加严格细致的规定。

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有没有严格贯彻执行?环境生态公共利益有没有依法维护?2018年7月,杭州市检察机关开展全市扬尘污染行政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与职能部门加强联动,促进发现扬尘问题的项目工地落实整改。

快一年过去了,这些施工工地是否持续落实防尘措施?检察机关对专项行动“回头看”过程中是否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职能部门有没有新的经验和做法?



5月16日上午,围绕着公益保护和扬尘治理的主题,在杭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一场别开生面的对话在上城区智和·同心荟展开,上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勇、上城区住建局局长鲁军面对面沟通,杭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主任梁军参加并作点评。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处长陈健松、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环保工委副主任杨晓刚、杭州市城乡建委工程处黄律、上城区人大代表樊惠杰、上城区政协委员李友银应邀出席。参加论坛的还有上城区检察院、上城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




致 辞


上城区检察院孙勇检察长

孙勇检察长首先向出席论坛的各位领导、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区委、区人大、区行政机关、区政协的积极支持、关心,初步形成了多方合作、合力保护公益的良好局面。“公益诉讼“两长论坛是对杭州市检察机关“两长论坛”传统的承接和发扬,也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与公益保护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单位定期会商、充分交流,推动公益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减少和防止公益损害行为事件的发生。


主题发言


    上城区检察院    沙莉萍常务副检察长沙莉萍常务副检察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2018年上城区检察院在杭州市检察院部署下,推进扬尘污染行政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及今年初进行“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和情况。



 上城区住建局 鲁军局长鲁军局长介绍了上城区开展公益扬尘治理的基本抓手、具体举措,对存在的防尘手段、工地监管等问题,住建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执法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增强扬尘防治的合力,争创一流、服务民生。研讨交流

上城区检察院陈静、周浩,上城区质安站何淳健围绕扬尘防治公益保护、施工工地扬尘防治处置、公益损害预防机制等重点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


点评发言



 杭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梁军主任城市扬尘问题是民生热点,去年以来,杭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了扬尘污染行政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发现的扬尘污染点100%整改落实。后续成效是否巩固,需要各职能部门共同努力。此次上城区“公益诉讼“两长论坛为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常态化、良性互动的交流合作搭建了很好的平台,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职责作用,为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陈健松处长陈健松处长充分肯定了杭州检察机关在促进依法行政、防治扬尘污染方面的努力,并指出,近年来,杭州市大气治理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扬尘防治压力逐渐增大。建议抓实抓好法律规定、制度举措的执行,落实完善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公众参与,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将公益扬尘治理打造成精品。



论坛发言结束后,与会嘉宾就扬尘防治、公益诉讼履职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座谈交流。

上城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履行公益诉讼工作职责,在加强办理公益诉讼典型案件的同时,结合办案同步开展公益损害预防,通过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整治一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维护民利、服务民生贡献检察力量。



Tips:

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的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法律,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