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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时期,“网络”助力办案步履不停歇

上城检察 2021-04-28


为确保刑事案件办理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妥有序进行,上城区人民检察院运用网络科技手段,积极探索远程办案模式,通过接收异地管辖案件电子卷宗、远程提审、具结等方式,做到案件不停不等不拖。


异地案件 内网移送




向主任,平湖市的交通状况可以移送纸质卷宗吗?

因为疫情影响,平湖市目前大部分的道路及高速都已封闭,无法将纸质卷宗送到上城。


2月3日,春节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应雨馨就赶紧联系平湖市检察院了解异地管辖案件移送情况。


春节假期前,副检察长胡青受理了一起盗窃案,收案后了解到该名犯罪嫌疑人在浙江省平湖市也有三笔盗窃事实,便立即让助理与平湖市检察院联系,并确定在春节假期结束后立即移送案卷。但疫情来势汹汹,多地为防控疫情封闭了部分交通道路,异地移送案件面临难题。


由于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愿意认罪认罚,并且在提审时对所有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如果等待疫情平缓后再移送案卷,那么很有可能造成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过长,不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考虑到这点,副检察长胡青第一时间联系案管部门询问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移送案卷。根据最高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案件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作出的明确部署,初步确定通过一体化移送或者检察内网邮箱移送的方式接收该案电子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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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平湖市检察院沟通并请示浙江省检察院后,最终确定加密电子卷宗后通过检察内网邮箱移送至上城区检察院。2月10日,上城区检察院案管部门收到了该案电子卷宗并刻录成光盘交给承办人。


案管部门干警通过检察内网邮箱接收电子卷宗


律师见证 保障权利




由于疫情影响,上城区看守所实施封闭式管理,律师会见具结成了大难题。在与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及我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干警联系后,确定让持有“绿码”的法律援助律师到本院通过远程视频设备隔屏会见的方式进行具结。


2月20日,副检察长胡青、检察官助理应雨馨在上城区人民检察院远程讯问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其当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法律援助援律师的隔屏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远程具结结束后,我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干警将犯罪嫌疑人所签的具结书带回后交律师签字,有效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各项诉讼权利。2月21日,该案起诉至上城区人民法院。















疫情防控期间,办案人员多次使用远程视频设备提审、具结,还利用钉钉语音会议功能进行案件讨论,确保司法办案不停歇。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任祎俊、检察官助理童佳宇在法律援助律师的见证下对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具结。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杜恬君、检察官助理赵天予在法律援助律师的见证下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具结。


第一检察部主任丁海英、第二检察部主任陈月影通过钉钉语音会议功能与民警讨论案件。













2月17日,案管部门干警金怡接到一位辩护律师的求助电话。由于疫情防控,该律师从外地回杭后被隔离在家无法亲自到上城区检察院阅卷。干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引导律师通过12309网站提交阅卷申请材料。在审核律师提交的律师证、委托书等材料后,干警立即将案件电子卷宗加密后刻录光盘,随后由持有“绿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该案辩护律师助理取走并转交,切实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




异地移送电子卷宗、远程提审具结、钉钉语音会议、积极引导律师网上申请阅卷......上城区检察院充分利用网络科技手段,克服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接收异地移送纸质案卷、无法进入看守所提审、具结等业务难题,同时也保障了犯罪嫌疑人与律师的权利。战“疫”还在持续进行中,上城区检察院办案的步履不停歇,确保疫情防控与案件办理“两不误”。


文字:应雨馨、张钰

图片:张钰、网络

编辑:张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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