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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的药存放温度达标吗?检察建议有效防范药品“超温上架”

上城检察 2021-04-28

今年4月,上城区检察院起诉了销售金额近4000万元的非法经营药品系列案,涉案药贩折价收购用医保卡购买的药品后加价售出,收购来的各种药品堆放在临时租用的仓库中。药品常温保存温度为10℃-30℃,阴凉保存为20℃以下,冷藏为2℃-8℃。温度超标,药品极易发生变质、发霉、虫蛀、失效等,影响患者用药安全。虽然这些药都是通过医保配出的正规药,但可能因存放不当影响药效。


非法经营药品系列案的办理,让检察官们意识到,高温季节药品存放不当,将对群众用药安全构成风险隐患。今年7月中旬,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迅速组织干警走访辖区多家药店,对高温湿热季节药品储存安全进行了专项监督活动。该专项监督活动主要对冷藏药品、栓剂等高温下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药店的阴凉、冷藏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以及温湿度监测情况。

检察官对辖区药店进行专项督查


“从我们这次专项监督活动的情况来看,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仍然有部分药店为了省电,没有按规定开启阴凉区的空调或者空调温度不能达到要求,有的药店将一些本应放置在阴凉区的药品放置在室温中。”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静说,“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本院及时向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及时督促相关药店进行整改,并在上城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彻查类似问题。”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专门组织执法力量,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查处,及时纠正了药店在药品储存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计检查了30家药店,约谈了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15家药店的经营者,并督促药店经营者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以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10月9日,上城区检察院专门组织了一场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随机选取了辖区5家药店,均未发现药品“超温上架”。


文字:刘铭锐

图片:刘铭锐、网络

编辑:张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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