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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童心 你我同行 —上城区检察院“六一”未成年人检察主题开放日活动

上城检察 2021-10-06

“《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新修订法律即将在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送给未成年人最好的儿童节礼物。”杭州天成教育集团法治副校长江波均在活动现场说。


为进一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5月28日,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法润童心•你我同行”未成年人检察主题开放日活动在杭州天成教育集团浜河校区举行。活动现场,区检察院联合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妇联举行“两法”宣传月启动仪式。




赠书寄语

检察长江波均与区关工委领导刘兴仙共同为学生们送上法律书籍。




检察长谈“两法”

活动中,上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波均作为杭州天成教育集团的法治副校长,为现场80余名师生、家长代表作“两法”主题授课,把“两法”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传达给每一位师生家长:


第一,谈“两法”修订的主要背景,进一步理解“两法”是未成年人坚实的法律保障。


近年来,恶性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为治理学生欺凌问题,国务院、教育部先后出台了一些制度性的规范,但这些规范多停留在制度层面,在解决学生欺凌问题上仍欠缺法律依据和法律刚性。此次修订不仅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更让未成年人保护有了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第二,谈“两法”修订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理解如何用“两法”保护好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学生欺凌”定义,鉴别“学生”欺凌关键抓住主观上的“蓄意或恶意”。当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时,作为学生,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不要做旁观者,更不要做施暴者;作为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不同程度的欺凌行为,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严格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作为家长,应当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配合学校的教育管理;教育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将依法介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违反“两法”的相关规定都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谈“两法”修订的框架和重点,进一步理解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基本思路。


“两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六位一体 ”的角度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全方位凝聚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力量,确立全面保护的基本框架奠定了扎实基础。




宣传月启动仪式

区检察院携手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共同浇灌绿色树苗,浸润孩子们的法治心田,“两法”宣传月正式启动。




“两法”宣传月活动安排:

本次宣传月将以组织现场宣传、“两法”解读连载、发放宣传册、开展竞答活动、开设网络课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权益维护能力与犯罪预防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两法”实施推动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新篇章。下一步,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将以“两法”实施为契机,加大力度投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去,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供稿:季玲骅

视频:朱慧丽

编辑:毛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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