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亲戚朋友打听案件怎么办?别急,先看动画
别急,先看下面这个视频
什么是“三个规定”?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019年8月、2020年4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持续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
记录报告情形
●在司法办案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案情,转递涉案材料,打招呼说情,或者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
!
“三个规定”“一个办法”“一个细则”是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一定要严格贯彻执行哦!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上城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罗悦来荣获“浙江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竞赛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