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有料#一只手表的两次历险记
大家好,我是小欧,我的主人是一个漂亮小姐姐,我常常躺在她的手腕上,静静地听着时间的流逝,没错,我是一块有主的手表。但短短的半年时间,我却经历了两次被“拐”。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今年二月份,我的主人和她的男朋友大吵一架,决定分手。临走时,他将梳妆台上的我顺手带走,而我也无力反抗,心中已是一片绝望。因为在此之前,我多次看到他带走了梳妆台上其他的小伙伴,例如其中的爱马仕俩“姐妹”,从此我再也没有看到它们回家,相信这次我也不会例外。
但没过多久,我就被带回了主人面前。原来,我的主人在找不到我后立马报警,而主人的男朋友也被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判处刑罚。
(涉案手表)
时间来到今年五月份,家里来了个小姐姐,是我主人的小姐妹。因和老公吵架,离家出走来主人这里借住直到和她老公和好,但离开主人家时她却偷偷捎上了茶几上的我。很快,主人发现我不见了,联系小姐妹向她讨要,我一脸震惊地看着她矢口否认,还将主人拉黑了。幸好,在我被卖出后的二十分钟,主人再一次找到了我。
主人的小姐妹被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日前,也已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小侦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侦提醒
在盗窃犯罪中,熟人作案不在少数。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家中也要妥善收纳好财物,切不可随意摆放。尤其是临近年关,希望大家都能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供稿:戴 勤
编辑:朱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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