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
5月15日下午,上城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六项纪律”主旨要义,结合“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为主题开展深入研讨。上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波均主持学习并总结发言。
会上,部分党组成员、中层正职进行了交流发言。他们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身作则,率先示范,为加快建设独具韵味的国际化现代化共同富裕典范城区、在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中奋力展现“最杭州、新上城”风采贡献检察力量。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波均就进一步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以下要求:
要坚持思想引领。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指向、目标任务、实践要求,深入学习新《条例》,准确领会新要求,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健全领导干部领学、党组织书记带学、党支部督学、党员自学“四学联动”机制,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上检铁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将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落实到行动中,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相结合,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护法治”等专项行动,切实担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责任。
要坚持从严治检。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严格对标《条例》排查存在的各类风险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不破防线、不越红线、不踩高压线。把党纪学习教育同全面履行“一岗双责”相结合,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检务督察和八小时外监督,聚焦解决当前检察队伍中突出存在的问题,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警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供稿:谢莉莎
编辑:毛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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