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有料# 头顶的“不速之客”
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但是对于老刘来说,这天虽然没看见馅饼,却看到从天而降的行李箱和鞋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让我们把视角切回到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老刘是杭州某小区的门卫,这天晚上恰好轮到他值夜班,因为下雨没有多少人经过,老刘便待在值班室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就这样到了晚上十点多,外面突然传出一声巨响,老刘赶忙跑出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只见小区进出口的道路上有一个打开的行李箱和散落的一些衣服。什么时候下雨还会下衣服了?就在老刘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抬头一看,发现三楼的一户人家阳台又扔出一双运动鞋,老刘担心还会扔出什么,便赶忙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便对现场的行李箱、鞋子进行拍照取证。就在民警调查时,小张恰好路过,他定睛一看,地上的东西是自己家的,赶紧过去和民警说明情况,民警便带着小张回到家中。到家后,民警向小张的妻子小丽了解情况,小丽当场承认东西是她扔下楼的,这才真相大白。
原来案发当晚因为下雨,小丽想让小张来接一下自己,小张嘴上说等一会儿就过来,结果小丽自己走路都快走到家了还没看到小张的人影。小丽便给小张打电话,结果小张说自己出去喝酒了,这把小丽气得够呛,在电话里和小张大吵一架。祸不单行,小丽到家后发现自己钥匙没带,便又给小张打电话,但小张还是没来,这样的态度彻底惹恼了小丽,小丽直接甩给小张一句以后再也别回来了。万幸的是小丽找到了备用钥匙,小丽进到房间后,正好看到小张的行李箱,正在气头上的小丽想着把小张的衣服丢了让他别回来了。一不做二不休,怒火中烧的她直接把装有小张衣服的行李箱从阳台上扔了下去,扔完行李箱还不够解气,又把小张的一双运动鞋扔了出去,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小丽抛掷行李箱和运动鞋的落点在小区的进出道路上,平时也是人来人往,不过万幸的是,当天因为下雨行人较少,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归案后小丽后悔不已,但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最终被法院判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小丽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让自己身陷刑事处罚的囹圄。小侦提醒大家,杜绝高空抛物,共创安全社会,不要像小丽一样因一时冲动而酿成苦果。
注:文中涉案人物名均为化名
供稿:李睿哲
编辑:张 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