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提议修改《教师法》:明确赋予老师教育惩戒权,该罚的就得罚!
近日,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提出修改《教师法》的议案:《教师法》要明确写清楚教师具有教育惩戒权。
教师惩戒权这一话题引起了广泛热议!
说到惩戒,大家很容易联想到鲁迅笔下“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则,但也不常用”的寿镜吾先生。
部分人认为“惩戒”跟“体罚”是一组同义词,而“体罚”这个词足以让家长们恐慌……
其实,并非这样。
一、罚站学生冲出教室
“只听到‘嘭’的一声,被罚站的学生把门一摔就冲出了教室,惊出我一身冷汗……”
在广州一所中学教书的张老师因学生打闹影响了自习秩序,便让这些学生都站到教室最后面“冷静冷静”。
不料没过几分钟,有一个学生突然推门冲出了教室。
“当时我低着头改作业,只听到嘭的一声,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是学生们告诉我有人冲出教室了。”张老师说,自己立马冲出去追这个学生。所幸孩子只是在闹脾气,没再做更出格的事。
“当时真的是惊出了一身冷汗,青春期的孩子正处于冲动期,万一冲出去做了傻事,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拦都拦不住。”张老师说,这次经历后,她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变得更加谨慎了。
张老师感叹:自己已经很注意了,但管理学生的分寸真的不好拿捏,不知道该怎么办!
二、人大代表委员呼吁明晰教师惩戒权
现代社会,老师站在一个很尴尬的境地。
学生犯错了管不管?不管,孩子意识不到错误,不能改正;管了担心学生家长和学校不理解,引起麻烦……
如何定义惩戒与体罚?这其中的分寸如何拿捏?
教师惩戒权也是很多代表委员们关心的话题!每年两会期间都有代表委员呼吁赋予学校、教师适当的惩戒权。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表示,这次向两会提出修改《教师法》的议案,《教师法》要明确写清楚教师具有教育惩戒权。
社会上,往往因为教师教育学生引起学生、家长的不理解,以至于让教师出现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
在周洪宇看来,目前对于教育惩戒权没有一致的看法。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邢台学院文学院教授陈凤珍呼吁,为了使学生少犯错误健康成长,使教师摆脱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使中小学校学生管理进入正常轨道,应该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教师的惩戒权。
这既是对教师正确合理使用惩戒权的法律支持,也是对学生不受教师滥用惩戒权侵害的法律规制。
2018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张国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遏制校园欺凌,就必须把教育惩戒权交给学校和教师。做了错事如果不受惩罚,只会助纣为虐,对学生来说也不例外。
三、这些学校,曾尝试让“戒尺”回归教室
2018年,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第二小学启动了“戒尺进入课堂”活动。
全校36个班级每个班都配备了一把“戒尺”。
如果学生的行为和表现违反了校纪班规或老师所作的其他规定,如上课不认真听讲、不遵守课堂纪律、品行不端等等,老师就可以动用戒尺对学生实施轻微惩戒,以达到让学生认识错误、改良习惯、心存敬畏、勤学上进的目的。
关于戒尺的使用,学校对数量、力度和惩戒部位都做了相关规定。例如数量不超过2个,只能惩戒手掌等。
学校老师蔡川表示,“使用戒尺前,我事先通过微信和这位学生的家长进行了交流,家长对于使用戒尺表示了支持和理解。”
2018年,江苏省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关于惩戒制度的听证会。
参会人员有教师、学生、家长,也有心理学专家和律师。大家讨论的重点在于该如何把对学生的惩戒权还给老师。
校长李伟平说:“我们知道会有很大的阻力,甚至会走上风口浪尖,但是这件事对孩子有益处,对社会有贡献,我们就要去做。我们就要去做。”
2018年,浙江省杭州市10位小学校长谈教师惩戒权:奖励与惩罚,是教育的两种最主要的方式。
杭州崇文实验学校校长俞国娣接受采访时说,在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惩戒,一是立规矩,二是知是非。孩子犯错了,不守规矩了,就得受到惩戒,这是让他遵守一种规则,培养一种自控能力。
不过,俞校长反对戒尺再进校园,她认为肢体上的伤害是不可取的。她支持学校老师在对学生进行惩戒这一点上要强硬一点,“老师得硬气,出于对学生的关爱进行惩戒,是一种正确的教育行为;当然,家校沟通很重要。老师要取得家长的信任,只有赢得家长的支持,这种惩戒就可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四、关于教师惩戒权,大家怎么看——
近日,关于#教师惩戒权#的话题引起网友的热烈讨论,有不少用户留言。大家这样说——
惩戒是教育的方式之一
@Lemonade:现在的孩子不好管,原因就在于没有畏惧的东西,犯错误付出的成本过低。教育的目的从来不是惩戒,但惩戒应该成为教育的方式之一。
@骆驼草:教师应该有惩戒权,说教不是万能的,对严重犯错的学生采取必要的惩戒是应该的。不然的话,犯错的学生不受到惩戒,可能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错上加错,到头来,没有老师能管住这些学生,最终受害的还是老师管不了的学生。
具体细节应该明确
@qm71:明确惩戒权还不够,还应该明确惩戒权有哪些形式,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惩戒权,学校里哪个层级的教师可以对学生行使惩戒,惩戒时必须哪些人在场……这些具体细节都应该明确,不然说了也等于白说,一样形同虚设。
@想:很难有具体的规定,应该根据不同的年纪而定。学生的个体差异太大,很难一刀切。
惩戒的尺度在哪里?
@草原花:惩戒和体罚如何明确区分?
@难忘:有尺度的惩戒是有效果的,但是过度的惩戒那……
家长配合才是最重要的
@怡双:其实戒尺也只是一个手段,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家长配合,自家孩子得花时间管,不能全靠老师。应该让家长意识到这点。
@杜杜:其实,我最担心的是家长的不配合。有时候,你只是私下批评了学生,第二天家长就找上门来。受过这样的委屈,真是不敢管了。
除了要明确界限,还需要家长与老师彼此信任和理解
其实,不难发现,老师之所以在惩戒上处于一个尴尬的情况,是因为缺乏对界限和细节的明确规定!
但除此之外,老师还需要家长的信任和理解。只有家校紧密合作,形成合力,才能给孩子营造更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希望每一位老师能守住自己的初心,每一件事都力求问心无愧。多学习一些儿童心理学以及其他老师的好做法,针对每一个不同的孩子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态度。尽量地让自己对孩子的惩戒达到最好的效果:既不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又能让孩子明白什么是坚决不可以做的事情,什么是规矩,什么是底线。
希望每一位家长能多多理解和信任老师。家长对孩子的爱,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没有惩戒的教育是缺钙的教育。如果没有适当的管教和惩罚,一味地迁就和溺爱孩子,只会让孩子越走越放肆,越长大越难以管教,走向社会,难免会经受更大的惩罚。
家长和老师的初心都是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相信,家长可以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老师也一定能合理管教孩子,一起努力!
编辑:杨锐责编: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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