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车主看过来!6月起不做这件事将不能上路…7月起买新车还可以省一大笔钱
准备买车的
已经有车的
这些新规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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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云南省车险投保人必须实名制
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有新变化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保险销售行为,维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依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将于2019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
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流程
消费者注意事项
实施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的重要意义
实名制已成为多个行业的规范性要求,我国银行、证券行业分别于2000年、2006年相继实施实名制。
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有利于进一步整治车险市场乱象;
有利于加强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
有利于核实承保和理赔过程中客户信息的一致性;
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
有利于打击洗钱、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
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的主要内容
(一)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车险业务。
(二)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缴费客户,必须通过中国保信全国车险平台手机号码校验、投保短信验证和车险缴费实名认证系统进行实名验证。
(三)对投保人为自然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保险公司自行进行实名验证。
(四)严禁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以各种形式垫付保费。
为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车险消费者积极配合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工作的推行。
除了云南车险投保人要实名制外
当然还有关乎大家钱包的事情
那就是
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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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网站截图↑
公告明确,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
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公告明确,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公告指出,已经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额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发生转让行为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未发生转让行为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辆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等情形发生之日。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得为负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公告还明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新闻多一点
听着可能有点复杂,这个变化如何理解?消费者买车,缴纳的车辆购置税是涨了还是降了?全国乘用车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算了一笔账:
崔东树:“过去的计税价格这样来算:比如按一个10万块钱的车来算,企业会按照这个价格去申报一个计税价格。10万块钱剔除13%的增值税之后,它的不含税价格是87000;而消费者买10万块钱车可能已经优惠到了9万块钱,实际他购买这台车的时候计税价格可能就是78000了,应该说中间就出来了计税价格之间的一个差距。如果按照87000计税的话,计税交10%就是8700块钱;如果按照实际购买价格的话,他可能就是7800块钱,中间可能就差出来八九千块钱的一个差距。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原来过去消费者购买汽车的时候,大部分车辆以低于厂家指导价的实际价格进行交易,但是在缴税时却要按照指导价格进行交税,这无疑让消费者多花了钱。
快转给身边的司机朋友!
来源:掌上春城综合自央视新闻、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中国之声
编辑:杨维涵
责编:赵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