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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00多万元,多项执行质效指标全市第一
“感谢法院,今天我是代表公司过来拿执行款的。阳山法院三个月内帮我们公司执行到20多万元,效率很高,真的太高兴了!”11月18日,在阳山县人民法院领到现金支票的申请执行人满心欢喜,对执行干警的艰辛努力表示感谢。
阳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通知》和《广东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当天,阳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通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将执行到的100多万元法定期限(30天)内的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现场发放执行案款。
据了解
一直以来,阳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案件执行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执行方法,采取线上与线下执行措施相结合,及时查控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对查控的财产及时采取拍卖变卖措施,解决了一批涉及农民工工资、抚养费、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民生的案件执行问题。
今年以来,阳山县人民法院新收移送执行案件1707件,办结1425件,结案率为83.5%,结案平均用时54天。执行到位金额1.65亿多元。目前,该院多项执行质效指标均排在全市第一位,执行质效明显提升,整体质效优于去年。
“民生无小事。案件的执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息息相关,执行款的方放正是其中的一个体现。”阳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梁诗泉说,下一步,阳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开展积极探索,多措并举,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记者:段灿
通讯员:孟齐飞
编辑: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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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阳山,善美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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