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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伤昏迷不醒,连州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2017-08-29 连州市委宣传部 连州发布


“太感谢你们了,这笔钱,解决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日前,在连州市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连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国雄将3万元救助金交到刑事案件被害人黄某某家属手中,黄某某的妻子热泪盈眶,连连道谢。



2017年4月12日8时许,被害人黄某某与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发生口角,欧阳某某用右手拳头击打黄某某左边脸部,导致黄某某向后摔倒,头部着地,黄某某倒地后经送医院治疗至今仍昏迷不醒。经连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某的损伤程度暂评定为重伤二级。迄今为止,黄某某的治疗费已花30多万元,其中包括向亲戚朋友借来的18万元。因为黄某某伤情严重,后续治疗还需要更多医疗费。


“丈夫出事后,我每天都要去医院照顾他,不能继续工作,家里没有了收入。”黄某某的妻子说,丈夫受伤后家里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自己需要照顾昏迷不醒的丈夫也无法继续工作。目前,家里有两个孩子还在上学,又有年事已高的父母需要照应,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因为此事雪上加霜,深陷困境。此外,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也未向被害人黄某某一家赔偿任何损失。


“案件发生后,连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控申科干警在每月定期到公诉、侦监等业务部门查找司法救助线索过程中,得知了被害人黄某某家庭困难,住院治疗又花费巨大,在与公诉科共同研究案情后,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徐国雄介绍,考虑到被害人后续仍需较多治疗费用等实际情况,经检察院领导同意,该案适度增加了救助金金额,给予被害人黄某某3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最大限度地帮助申请人解决急迫的生活困难。


连州市检察院人员到受害人家中走访。


救助金发放后,在检察院领导的带领下,控申科干警还联系协调了当地的有关部门,将申请人一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救助的职能功效,彰显人文关怀,传递检察真情。


近年来,连州市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争取救助经费,采取心理辅导、经济救助、社会援助为一体的综合方式,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2014年至今,连州市检察院办理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9人,共向刑事被害人支付司法救助金人民币8.7万元。通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弱者的权益,减少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徐国雄说。



文图:南方日报连州视窗记者/何祥振

编辑: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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