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福建省检察院专题通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近段时间,随着校园欺凌和幼儿园虐童等事件的频频曝光,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成为人们最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福建在这方面情况如何,检察机关有什么举措和成效?12月19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专题向在闽中央和省市各大媒体通报最近五年来我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关情况。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欧秀珠,省院公诉二处处长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简称“未检办”)主任董斌出席发布会,介绍了我省未检工作情况并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院办公室主任卓先发主持,省院部分内设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了发布会。
发布会上,欧秀珠副检察长向与会的各大媒体通报了近五年来我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关情况。她指出,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形成了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四位一体”的福建未检模式,未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主要措施与成效如下:
一、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彰显有温情的司法公正。
举措: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特殊刑事政策;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坚持宽严相济、注重效果原则。
成效:五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410件9400人,其中不批准逮捕2121人,不捕率从2013年的15.1%上升到25.6%。受理审查起诉8976件13795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994人,不起诉1345人,不起诉率从6.2%上升到13.2%。为没有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8938人次,对686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共安排合适成年人到场5280人次,纠正侦查机关未落实未成年人特殊程序854次,对8232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
二、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体现检察机关人文关怀。
举措: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在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及时保护与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成效:五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2343件3137人、提起公诉2521件3804人。其中,批捕侵害留守儿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145人,起诉169人;批捕校园欺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226人,起诉349人,坚决遏制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高发态势。五年来,共为2064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对1804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为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额188.5万元,有效救助了未成年被害人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健全社会化支持体系,传递国家、社会的关爱之情。
举措:发展差异化的社会化帮教模式,探索未检工作引入司法社工制度,立足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成效:五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实施帮教4275人次,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或帮教基地389个,接纳涉罪未成年人1654名,其中1293人经帮教考察结束已重新就业、重返校园或考上大学,顺利回归社会。司法社工介入帮扶482人次,担任合适成年人334人次,开展社会调查356人次,开展心理测评和疏导705人次,促成刑事和解和关系修复122件,对286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行为矫治。
四、全面推进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举措: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广泛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成效:去年以来,组建“法治进校园”省级巡讲团1个、市级巡讲团5个、县(区)级巡讲团82个,共开展校园法治宣讲2310场,覆盖全省中小学1719所,受教育师生119万余人,发放法治宣传册50万余册。共建设法治教育基地122个,有496名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拍摄未检主题微电影18部,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了大量法治宣传与相关新闻信息。
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实录
媒体提问1:目前我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类型主要有哪些?
目前我省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等暴力型、涉财型犯罪。
媒体提问2:未成年人遭遇侵害的犯罪呈现出哪些特点?
一是被害人低龄化趋势明显,在校学生成为主要被侵害对象,特别是幼儿园内的幼童被侵害案件有所增加。二是熟人作案比例高。三是部分未成年人长期或者多次遭受侵害,后果严重。四是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及农村留守儿童被侵害问题突出。
媒体提问3:针对当前幼儿园内多发的侵犯儿童权益事件,我省检察机关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一是省院紧急下发了两份文件。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关注虐童现象,加强对幼托幼机构排查预防工作。一旦发生侵害儿童犯罪,应立即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取证,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要求全省各地将“法治进校园”巡讲范围扩大至各幼托机构,并主要针对幼儿园老师及从业人员开展法治教育。二是接受了有关媒体的采访,以检察官释法的形式,回应了虐童事件。三是探索从业禁止制度。我省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过程中向教育部门发出包括从业禁止在内的检察建议,效果很好。
媒体提问4:有人认为,对涉罪未成年人关心较多,对未成年被害人关注不够.我省检察机关在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上都做了哪些工作?
我省检察机关历来重视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工作,相比较加害方的未成年被告人而言,那些被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我们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过程当中,对未成年被害人,倾注了更多的关爱。具体举措包括:引入专业力量开展被害人心理救助、针对困难对象进行司法救助和帮助办理低保和“安居工程”等救助措施、加强被害人监护干预、保护被害人隐私等。(案例略)
媒体提问5:通报中提到省检察院督办两起拐卖儿童案件,能谈谈具体的情况吗?
这两起案件是高检院挂牌督办的拐卖儿童案件。我们在督办案件时,发现当地因为没有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有关部门将解救出来的11名被拐卖儿童又送回原收买的家庭中暂时寄养。这种安置措施不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且让收买人得利,不利于有效遏制拐卖儿童案件的发生。我们当即提出纠正意见,并向政法委报告,政法委为此召开专题协调会,要求公安会同民政部门共同解决问题。这一工作得到了高检院的高度肯定。
媒体提问6:我们注意到这两年全国各地都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引起了社会很大的关注,请您介绍下我省“法治进校园”活动有哪些亮点?
我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活动着眼实际,注重创新,因地制宜,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一是形式多样。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充分利用校园“班班通”系统、“两微一端”、网络直播等渠道,努力扩大巡讲辐射范围。各地结合模拟法庭、情景短剧、制作动漫、拍摄微电影等新媒体手段,使法治宣传更加生动,更易得到青少年的接受。省院还联合司法厅印制了2.5万册的宣传图册分发给各地,起到很好的普法效果。二是受众多样。除中小学生外,还拓展到教师、家长。三是内容多元。结合“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扶贫帮困、三级联创、志愿巡讲等多种活动。
媒体提问7:近段时间,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事件常被爆出,校园暴力问题引起关注,我省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校园暴力问题做了哪些预防性、教育性的工作?
一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二是开展专题预防宣传教育。三是参与防治校园欺凌体系建设。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涉罪学生,我们依法从宽处理。对于性质、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我们坚决依法惩处,加强警示教育,保持司法震慑。各地结合暑期夏令营、知识竞答、旁听庭审等形式,开展了以“反校园欺凌,做守法少年”、“远离校园欺凌,走进幸福生活”等主题的系列普法活动。针对发现的校园管理问题,检察机关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促积极整改,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保护性司法、恢复性司法理念,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扣“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打造福建未检品牌,不断加强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为平安福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发布会结束时,欧秀珠副检察长简要介绍下阶段方向并邀请新闻媒体更多关注和支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文:贺华锋
图:冯勇青
附:东南卫视报道:《福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