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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延缓了正义的脚步?

2016-12-05 Newsir 聊城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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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刷爆朋友圈的名字有两个,一个是罗尔,一个是聂树斌。这两个人,本没什么瓜葛,只是在时间上碰巧凑到了一块儿。不过, 朋友们如果非要把他们扯在一起,倒确实还可有一比,那就是这两个人的事,从发生到发展到解决的速度简直有天壤之别。前者是一起新发生的网络事件,堪称迅雷不及掩耳,很多人还没回过神儿来,人家罗尔那里已经该道歉道歉,该退款退款了;而后者是一陈年旧案,从误判处死到沉冤昭雪,却是漫漫长夜、遥遥无期,历经了21个寒来暑往。聂树斌地下有知也当“泪飞顿作倾盆雨”了。


聂树斌生前照片


21年,当年恰恰也是21岁的聂树斌,如果活着也是壮年了。他应该像罗尔一样,有个自己的家,有自己的老婆和孩子,过着即便不是太富有,也不至于太贫穷的日子。即便像罗尔那样,有一个生病的孩子……但这一切的幸福与痛苦,都与他无关了。他已然变成几根白骨,消失在未知的世界里。当真相终于大白于世,当最高人民法院的无罪判决终于姗姗而来之时,我们能看到的也只有聂树斌那哭天抢地、日臻麻木迟钝的父母了。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不管怎么说,对于民众来说,这终究还是一件好事。但是,我们还是难掩心中的沉重,忍不住要问问,是什么制造了聂树斌的人间悲剧?是什么延缓了正义的脚步?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聂树斌父亲得知消息后失声痛哭。(澎湃新闻记者 谢匡时 摄)

 

我们无法想象,什么样的混蛋审讯手段,可以让一个清白无辜的人承认自己有罪,并且是残忍的不可饶恕的强奸杀人罪呢?这让人不能不想起那个词:刑讯逼供,不能不想起那个同样因为刑讯逼供而被冤枉处死的呼格吉勒图。多么惨痛的惊人相似的一幕呀!如果我们可以把刑讯逼供看作公安人员一心想为民除害,对狡猾奸诈的“犯罪分子”采取的一种“潜规则”而稍加理解的话,我们难以理解的是,在以后几个月的公诉和审判过程中,就没有一个司法人员对这个二十年后被认定为“缺少客观证据;存在重大疑点;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案宗,提出任何异议吗?这种集体的“无意识”,集体的“不作为”,尤其让人感到心悸。这至少表明了一种很不好的状态,就是在围绕聂树斌案件的相关司法人员中,事实没有得到尊重,法律没有得到尊重,生命同样没有得到尊重。把生命攸关的事情交给这样一个群体,谁能保证自己是幸运的,谁能保证不会被冤枉?聂树斌像呼格吉勒图一样,从案发被捕到判刑处死,只有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两条鲜活的无辜的年轻的生命就没了。



呼格吉勒图的妈妈捧着儿子的照片


而让我们更不能理解的是,即使在真凶出现之后,两个案子仍都延拖了十年、十几年的漫长岁月。这到底是为什么?是什么人、凭什么,阻遏延缓了正义到来的脚步?“对聂树斌用刑,是为了让他认罪;对王书金用刑,却是为了不让他认罪。罪与非罪,无辜与真凶,都可以自由装换,主要看张某们的需要”(摘自聂作平个人微信号)。很显然,是有人为了掩盖工作的错误,用强权对公平正义横加阻挠。相比刑讯逼供、野蛮执法,相比不负责任、草菅人命,这种知法犯法,视法律为儿戏,把个人和部门的功名利禄凌驾于公民利益和国家法律之上的做法,更让人不能容忍。罗尔卖文募捐,一两天的时间就让网友把家底查了个“底朝天”,一个真凶已经现身的案件还被压了近十年,个中缘由查起来想必也不会太艰深复杂吧。



2015年3月17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聂树斌案件代理律师李树亭(左)在查阅相关材料。


12月2日,庭审结束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踏上回家的列车,她仔细翻看着判决书。(新京报记者李兴丽 摄)


真相已经大白,接下来的问责与赔偿必不可少。但经历了呼格案、聂树斌案之后,相关的公检法部门似乎还欠广大公民一个交代:如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避免类似冤假错案的再次发生?如何健全和完善错案的发现、分析和问责的机制和程序,还公民以公道和正义?巍巍华夏,朗朗乾坤,如何给公民一点安全感,一个生存下去的理由?毕竟靠真凶良心发现才实现的案情逆转纯属小概率事件。“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是司法工作的致命伤,是危害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的灾星”(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语)。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更应该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一切工作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游戏法律,视群众生命如草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2014年,聂树斌母亲给儿子上完坟后,默立许久。(郭现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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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 筱清

图片 | 来自澎湃、网易等网络

封面/排版 | 张少奇

审核 | 魏菊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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