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免费通行凭证”使用的通知
凭证就可以免费停车?
有这样的福利?哪有这么好?
没错,台职就是这么好!
仅凭车辆免费通行证"就可以免收停车费啦
快来看看具体是怎么样的吧
各院部办:
根据《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机动车辆通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来我校执行公务、洽谈工作等而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凭“车辆免费通行凭证”免收停车费。为规范“车辆免费通行凭证”的使用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本原则
1. 从严控制,按实使用;
2. 部门申领,用后登记。◐
使用范围
1. 来校联系工作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车辆;
2. 来校交流访问的兄弟院校公务车辆;
3. 来校洽谈工作的企业公务车辆;
4. 来参加由学校承办的会议和活动的公务车辆;
5. 法律规定免除道路通行费的军车、警车、救护车等车辆。◐
使用程序和办法
1. 部门申领
各院部根据实际需要,事前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办公室主任或专门人员填报《台州职业技术学院“车辆免费通行凭证”申领表》,并提交上一批申领的“车辆免费通行凭证”使用情况登记表,到保卫处办理相关领取手续。保卫处对各部门申领的“车辆免费通行凭证”的数量和编号给予登记。
2. 使用办法
因公务进入学校的校外车辆可以使用“车辆免费通行凭证”,免收停车费。由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和行政各部门确定的专门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对可以免收停车费的公务车辆发放“车辆免费通行凭证”,并同时填写《“车辆免费通行凭证”使用情况登记表》,详细登记领用情况,包括车牌号、来访单位、事由、编号和领用时间等。与校领导联系工作的公务车辆,统一由学校办公室办理“车辆免费通行凭证”的领用手续。
车辆使用“车辆免费通行凭证”时,实行一车一证,单次有效。
收费处收到“车辆免费通行凭证”时,放行持证车辆。收到的“车辆免费通行凭证”用作停车费的结算依据。结算完成以后,校计财部将使用过的“车辆免费通行凭证”交由保卫处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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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措施
各部门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车辆免费通行凭证”的申领、发放和使用情况的登记工作,务必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将“车辆免费通行凭证”发给因私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
1.各部门务必认真填写《“车辆免费通行凭证”使用情况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交给保卫处。
2. 保卫处定期对各部门的“车辆免费通行凭证”使用情况进行全校公示。
3.保卫处联合校纪委办对各部门的“车辆免费通行凭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有弄虚作假、假公济私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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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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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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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微讯社
编辑|吕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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