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南退休人员养老金这样调整,快告诉爸妈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决定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时间从2019年1月1日算起。
此次调整,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相较2018年的月人均增加134元,调整金额小有增加。
今年我省的调整方案有哪些具体措施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全省整体人均5%,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湖南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沿用了2018年的调整思路和框架,调整幅度大体一致,均为人均5%左右,人均增加金额为140元左右,应调整前基数起点不同,相较2018年的月人均增加134元,调整金额小有增加。
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仍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和效率相结合。
定额调整方面,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与2018年相比,今年增加了5元。
挂钩调整方面,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与2018年相比,今年增加了0.2元。
对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7%。这一调整标准与2018年相一致。
倾斜调整,面向四大类退休人员
我省继续对高龄退休人员进行倾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
对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今年,我省继续对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 的退休人员进行了倾斜,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
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定额和挂钩调整之和,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0元的,按140元调整增加。
我省调待一直对原工残退休人员按照全省平均调整水平予以补齐,今年仍然延续此政策。
作者 | 刘银艳
编辑 | 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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