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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看过来,省委全会通过的这份重磅文件全是干货!

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省委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力求——


激活基层一池春水



7月12日召开的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抓基层、强基层”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吹响了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冲锋号。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若干意见》通过18条“干货”,力求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广大基层干部安心基层、扎根基层干事创业、建功立业,激活基层一池春水,确保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基层政权全面巩固、基层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打下坚实基础。


全面加强基层建设,中央有要求、现实有需要、基层有呼声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层工作实不实、基层基础牢不牢、基层大局稳不稳,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抓基层强基层,就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城市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治理、基层减负等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出台系列政策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加强基层建设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成为我省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根本遵循。



近年来,我省持续用力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在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程度,打通了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然而,从省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情况和基层调研中了解的情况看,基层建设薄弱的问题反映仍然比较普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的现实需要强烈,期盼解决权责不清、晋升不畅、待遇偏低、人才匮乏、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的呼声比较普遍。


中央有要求、现实有需要、基层广大干部群众有呼声。在这一背景下,省委成立文件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利用近3个月的时间,深入学习调研,着手文件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若干意见》。


“干货”十足、精准施策,直指基层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若干意见》共分9个部分18条,明确了我省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政策方向、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



加强党的领导,是基层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若干意见》明确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探索政治建设考察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的有效途径、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


以问题为导向,紧盯权责不匹配、晋升通道不畅、待遇保障偏低、人才匮乏、负担过重等基层建设中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制定务实管用可行的举措,是《若干意见》的最大亮点。



针对当前基层普遍存在权责不清、责大权小、“小马拉大车”的现象,《若干意见》提出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这一重点工作,进一步理顺乡镇(街道)职权事权,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依法赋予乡镇和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等多项具体举措。同时,进一步规范规范乡镇(街道)机构设置,除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严禁上级部门对基层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干预,不得要求乡镇(街道)对口设立机构。


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基层干部反映,晋升渠道窄、队伍稳定难成为制约基层事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对此,《若干意见》提出健全基层干部考核和激励机制,包括完善科学化、差别化的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基层干部在评先评优、考核奖励和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对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优先交流任用,注重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市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省直单位内设处室副职。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负担重、压力大,却面临着既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的窘境。为解决基层待遇保障偏低的问题,《若干意见》明确,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区津贴有关政策,逐步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标准,重点向边远艰苦地区倾斜。健全完善基本报酬与绩效奖金相配套的村(社区)干部收入政策增长机制。基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作,保障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工资待遇水平。《若干意见》还要求从健全培训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健康体检制度、带薪休假制度和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完善生活关怀帮助机制等方面着力,给予基层干部关心关怀。



在基层,一方面人才扎堆往城里跑,另一方面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和各类站所专业技术人才又严重短缺,人才匮乏,“招不来、留不住”的困境普遍存在。针对这一现象,《若干意见》明确了“稳定乡镇(街道)干部队伍”、“充实村(社区)干部队伍”、“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三大重点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比如,边远艰苦地区招录乡镇公务员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限定本地户籍人员报考;建立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中择优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的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探索建立柔性引进专业实用人才机制;重点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医疗卫生队伍和农业科技队伍建设……



今年是“基层减负年”,中央和省委反复强调为基层减负,也出台了系列措施。但不少基层干部反映,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多、问责泛化等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负担过重牵扯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精力。为此,《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基层工作职责事项准入制度,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须由县级党委政府严格审核把关;明确村(社区)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凡未列入准入事项的,一律不得交付村(社区)办理;全面清理规范“一票否决”事项和“责任状”,凡是中央未规定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不得擅自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层层签“责任状”。


《若干意见》还结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求大力提倡“四不两直”式调研,严格控制层层开会发文,全面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专项清理,重点清理简单以开会发文、调表报数、台账记录、微信关注、APP关注等作为评价工作依据的做法,进一步为基层松绑减负。


此外,《若干意见》还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更好地抓基层、强基础。


强化保障措施,把文件的“含金量”真正转换为基层的“获得感”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为确保这些“干货”变为行动、把文件的“含金量”真正转换为基层的“获得感”,《若干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财力保障这两方面发力,提出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齐抓共管的基层建设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市县党委和政府要把基层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建工作安排,把基层建设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政治建设考察、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帮助基层解难题,服务群众办实事。



同时,制定基础保障标准,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村(社区)运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群众服务专项经费、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省财政继续坚持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财政困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优先支持贫困地区。



尤为值得期待的是,《若干意见》还配套制定了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等5个具体实施方案,提交本次全会讨论,在深入听取意见后讨论下发。通过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具体措施,确保基层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地落实。



来源 |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编辑 | 欧阳伶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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