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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名“落马”厅官一审宣判

长沙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湘涛

一审获刑15年!


今天,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长沙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湘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张湘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对违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湘涛利用担任望城县委书记、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长沙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湖南天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个人在承揽项目、申请请农业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户ロ迁移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上述单位、个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20余万元。张湘涛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共计52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湘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张湘涛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省卫计委原副主任方亦兵

一审获刑11年


今天,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省卫计委原副主任方亦兵与其弟方晓兵受贿罪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方亦兵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被告人方晓兵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两被告人受贿所得财物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方亦兵利用担任湖南省儿童医院院长、湖南省人民医院院长、湖南省卫生厅副厅长、湖南省卫计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26家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药品及医疗器械设备销售、工作调动、单位资质评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弟被告人方晓兵、其妻徐艾薇(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上述单位、个人给予的现金及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49万余元、港币1万元、美元2.98万元、加币3.3万元、澳币0.4万元。其中方亦兵伙同方晓兵共同收受现金人民币276万余元;伙同徐艾薇共同收受现金人民币15万元。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方亦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亲属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方晓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代为转达请托事项,伙同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巨大。方亦兵、方晓兵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侦査机关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系坦白,认罪态度好,主动退缴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 新湖南客户端

编辑 | 刘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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