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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又有大动作! 精简事项达36项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文转发了《湖南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进一步理顺湖南省国资监管体制作出安排部署。

截至2018年底,35户省属监管企业(含3户参股企业),总资产规模达11410.71亿元,资产规模过100亿的企业20家,其中湖南高速公路集团、中联重科、华菱集团过1000亿元。

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实现从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此次改革,对于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转变出资人职能、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推动国有资本不断做大做强,具有重大意义,可以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推动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释放国有企业活力、激发内生动力。

“放”一直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点。为把省属国企从文山会海、迎评迎检、材料报表中解脱出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为企业“松绑”是发展方向。


就省国资委而言,2018年共发文573件,较2017年精简45.8%,考核总量缩减80%以上,有效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的问题。

《方案》明确界定国资委“一专二不”的清晰定位:

专司国资监管。
不承担政府公共管理职能。
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
明确提出“三个归位于”原则:
依法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事项归位于企业。
按出资关系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
将配合承担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
《方案》下发精简事项共36项,其中,取消监管事项21项、下放监管事项11项、授权事项4项,在股权激励、工资总额、薪酬管理等方面依法加大授权和放权力度,在一定程度增强了国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到“以管资本为主”,这种出资人代表机构转变职能不是从“三管”变“一管”,而是要在行使好法定出资人权利的基础上,改变原有监管模式,更加关注国有资本作为一个整体的布局结构和保值增值,更加注重资本流动性特点和要求,更加注重从宏观战略层面调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因此,“管资本”不是“不管”,而是力求平衡处理好加强监管与简政放权的关系。在“放”“管”结合关系上力求精准到位。属于股东出资人“必须为”的事项坚决管好、管到位。

对可以精简的事项,最大程度予以取消、下放和授权,试点先行。严格限定授权“对象特定”要求,明确取消和下放监管事项的前提条件和适应范围,分类放权、分步实施。


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国企改革不断为国企注入新的动力,此次《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新形势下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科学准确界定出资人代表机构权责边界,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切实保障国有企业规范有序运行。


来源 | 红网、新浪湖南

编辑 | 赵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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