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法院今天公开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2017-06-23 张家港城事 张家港城事 张家港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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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湄公河行动》,
让大家了解到了毒品的危害。

近几年,

张家港市毒品犯罪案件呈现起伏状态。

据统计,

2015年市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64件/75人,

2016年审结38件/40人

2017年上半年审结27件/37人



今天上午,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

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小编带你一起去法庭看看↓↓



2016年11月9日下午,被告人钱某某到张家港市杨舍镇田垛里村金田菜场404室门口,准备以500元的价格向胡某某贩卖毒品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在被告人钱某某身上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0.66克。


2016.

11.09

被告人钱某谋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羁押

11.10

被刑事拘留

11.24

被取保候审

2017.

5.22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5.25

经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决定,6月2日由张家港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张家港市看守所。

6.23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钱某某公开宣判。



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某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钱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钱某某有劣迹,应酌情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钱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本次查获的毒品数量虽然不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构成犯罪。


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

6月26日又将迎来“国际禁毒日”!

让我们一起对毒品说



编辑:支晓春 摄影:支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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